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文本
陕 西 省 城 镇 体 系 规 划
(2006-2020年)
(文本图纸)
(送审稿)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06年3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协调全省城市和区域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省域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实现城镇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全省实际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宏观引导和调控陕西省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省域内城镇发展与布局、区域与城市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配置、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土地利用等均应遵守本规划。本规划同时指导省域内各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及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等。
第三条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本规划本着近中期较详细,远期简略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四条  本规划范围为陕西省行政辖区。重大问题的论证和重要设施的布局与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协调。
第二章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咸阳旅游第五条  发展目标
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抢抓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高新技术产
业、能源产业、旅游业、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全省城镇化的发展,把陕西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并在15年里达到国内中等发展水平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生产总值“十一五”期间平均增长11%左右,2020年生产总值2000年翻两番以上。
第六条  发展战略
信息化战略:坚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保持全省信息化水平与全国同步,为城镇建设的高起点和现代化奠定基础。
科教兴陕战略: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政策环境,建立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项目带动战略:集中力量积极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发展,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优势产业项目的建设,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部资金、技术和人才参与陕西发展。
工业强省和城镇化战略:依托高新科技,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改造传统工业,加速科技产业化,推动产业和技术升级;建立具有发展前景的特经济和优势产业,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劳动就业市场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加快工业化进程,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发展和产业集聚,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动力,有力地推进城镇化进程。
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认真解决区域和城市发展中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重点搞好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以非农化和城镇化减轻生态环境压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城镇发展方针和战略
第七条  发展方针
以发展为主题,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进并举,推动基础设施和各类产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城镇发展的软硬环境,形成合理、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第八条  战略目标
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大的省域中心城市;强化优势,突出特,提高竞争能力,积极发展工业、旅游、交通、商贸等优势明显,文化、教育、卫生、就业等社会功能较强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规划期末,城镇基础设施水平要有明显提高,城镇经济进一步发展,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基本确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城镇管理体制。
第三节  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目标
第九条  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830万以内,城镇人口达到1720万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45%,其中,关中达到52%,陕南32%,陕北36%;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100万
以内,城镇人口达到2214万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54%,其中,关中达到62%,陕南39%,陕北44%。
    到规划期末,形成以西安为中心的便捷可靠的全省城市间交通通信网络;区域及城镇土地、水、旅游、矿产等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并达到或高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城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附表1)。
第三章 城镇发展的总体结构与规划
第一节  城镇空间组织
第十条  规划期内城镇空间发展将呈现主从型核心边缘式加多样化的发展格局。全省城镇体系的总体空间框架是:“‘一线两带’,一核多中心,带动南北两翼城镇发展”。
“一线”是指关中地区的陇海铁路陕西段及GZ45号公路宝(鸡)潼(关)段;“两带”是指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和关中星火产业带。 “一核”是指西安都市圈,多中心是指省域内西安都市圈以外的区域中心城市(大中型)。未来的关中地区在“一线两带”和“一核”的作用下将形成
城镇。以关中城镇及其产业的快速发展并向周边的辐射和扩散,带动陕南、陕北两翼地区产业与城镇发展。
第十一条  全省城镇规模体系基本呈序列-规模分布,形成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的等级规模有序结构。
    第十二条  关中城镇初步形成,在陕北长城沿线及陕南汉江沿线形成一批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迅速的区域中心城市。
第二节  等级规模结构
  第十三条  全省城市划分为4个等级
    一级,西北地区中心城市——西安。
    二级,省域中心城市——全省除西安以外10个市(区),即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区)等。
    三级,县域中心城市(包括城关镇)——全省共计83个(华阴、韩城、兴平等市和县城关
镇)。
    四级,一般建制镇——县城以下所有建制镇。
第十四条  全省城镇规模分布趋于合理。到2020年,全省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数量之比为2∶6∶8∶27∶850;人口规模之比为2.27∶1.80∶1.0∶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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