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美国杰瑞国际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美国杰瑞国际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企业年检【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07.12.06
【文 号】商合批[2007]1078号
【施行日期】2007.12.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美国杰瑞国际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1078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烟台杰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美国杰瑞国际有限公司的请示》(鲁外经贸字〔2007〕103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烟台杰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在美国休斯敦独资设立“美国杰瑞国际有限公司”。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总投资均为5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石油钻采设备、矿山机械设备等的销售代理及备件销售。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并请按照《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美后,应按《
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休斯敦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并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
  五、请你局督促企业认真研究并遵守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重视安全、质量、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我驻休斯敦总领馆经商室和我部(合作司)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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