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年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投资年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为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管理,对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总结,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投资年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年检数据质量亟待提高
年检中部分企业填写的年检报告书质量存在较大问题,一是负责填制报告书的人员在填写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理解报表相关科目的含义,往往照搬往年年检的情况填写;二是部分报表填制人为企业的财务人员,且是参照报表模式报送,国内投资主体财务人员看不懂财务报表,不清楚年检报告书填写正确与否;三是报送年检资料的业务人员,往往不是企业的财务人员,他们只负责报送报表,对年检报告书的相关内容知之甚少,对于年检报告中填写的不当之处,只有电话与企业财务人员多次联系才能解决,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物投资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辖内涉及实物投资的4家企业,经核对均无相应的核销信息,从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来看,部分投资企业实物投资为企业接手其另外一家投资企业的设备,且该企业的设立、投资及注销均未在外汇局进行过登记核准;其余投资企业实物投资为本企业当时无大贸权,故部分企业采取委托外地企业代理出口,部分企业则采取人员分批次携带的形式实现货物出关。
(三)企业主动参检及参检结果的约束力有待增强
对不参加年检的境内投资主体的企业,外汇局将其在直接投资系统内标记为“未参检”,暂不受理其变更登记、业务核准及备案等后续业务,但对已支付完投资资金或已全部进行实物投资后的境内投资主体而言,是否参检对其企业经营影响不大。同时,对于按照评分等级实施的相关后续管理措施,如对年检结果为壹级的优先办理手续,但具体操作模糊,难以落实,企业积极性不高;对考核为叁级且不按时整改的,不得从事新的投资活动,对企业的约束力不足。这些不但成为企业主动参检意识及参检质量较低的重要原因,也使年检工作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未能起到监管的实质作用。
(四)对历年年检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不彻底
外汇管理相关法规对年检工作的操作规定较为明确,但对年检问题的解决途径和处理措施均未提及。通过年检发现的各类问题,有的属企业在登记、投资等环节发生的特殊情况,已无法改变;有的属外汇局在录入系统时的操作错误,需要及时调整;有的属政策或具体情况变更后的可调节性要要素,应当适当处理。然而对于年检过程中的问题,没有对外汇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也没有对企业就扣分项的限期整改的具体书面建议,造成了很多年检问题年年重复的状况,使年检这一综合性的工作变成了追求短期成效的阶段性工作。
二、投资年检的对策建议
(一)突出投资年检重点,提高年检工作质量
鉴于外汇局较难掌握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应考虑首先针对企业财务报表币种不同、会计科目不同的情况,在投资年检通知中明确要求参检企业应提交以美元币种标识的中文财务报表,并要求国内有权威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其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便于外汇局业务人员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其次充分利用现有外汇业务信息系统,针对非现场监测数据核对参检企业报送数据,在年检中着重突
出对有关资金汇出、结汇合规性的检查与事后监督,通过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掌握投资有关资金的流出和流入、真实流向与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违规流动。
(二)下发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投资登记
针对早期无大贸权由境内个人将实物投资带出,无出口报关单,无法核销的涉外企业,以及由于自身原因以实物冲抵投资的涉外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当下发合理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投资登记。
企业年检
(三)主动、积极开展投资政策宣传和提供有效的信息
外汇局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投资各项管理的政策宣传,使企业认识到投资批准、登记、年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悉投资监管程序及操作规程。在完善对企业投资的服务职能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增强对企业宏观指导、提供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建立一致对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等,进一步减少企业投资的盲目性,降低经营风险,提高投资质量。另外,境内外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利用市场,获取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及能源,不断发展壮大。
(四)完善直接投资系统的功能,切实解决遗留问题
直接投资系统投资外汇年检模块的正式上线运行为全面推开投资企业年检工作、提高年检质量和科学性提供了有效途径。针对年检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系统功能问题和配套规定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年检中存在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大多也要依靠系统解决,建议增加及时处理和详细反馈年检问题的功能及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使系统真正成为年检工作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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