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精选19文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1]19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园林绿化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小型加工厂项目
总说明    1
第一章  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1
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11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14
第三章  建设工程费用费率    17
一、措施费    17
二、企业管理费、利润    19
三、规费    21
四、税金    23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24
一、建筑工程    24
二、安装工程    28
三、市政工程    31
四、园林绿化工程    34
五、房屋修缮工程    35
总 说 明
(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设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2011年版)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年版)配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障费。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建设单位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障费的,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建设单位未交纳社会保障费的,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取。该费用的确认与支付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则中的费用计算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其中,包括定额计价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方式。
(八)本规则中的费率,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的依据,也是其他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规费、税金必须按本规则规定执行)。
(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的。
(十)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缺项时,拟定为I类工程的项目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Ⅱ、Ⅲ类工程项目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并同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一章 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设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材料、构件和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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