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1998.01.07
∙【文 号】水建[1998]15号
∙【施行日期】1998.01.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1998年1月7日 水利部水建[1998]15号)
第一章 总则
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发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在我部水规(1991)43号文及水建(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
第二章 费用构成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组成。
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2)其它直接费
(3)现场经费
2.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2)财务费
(3)其它费用
3.计划利润
4.税金
三、设备费
1.设备原价
2.运杂费
3.运输保险费
4.采购及保管费
四、临时工程费,其费用构成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
五、其它费用,由建设管理费、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它费用组成。
1.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开办费
(2)建设单位经常费
(3)工程监理费
(4)项目建设管理费
(5)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6)联合试运转费
2.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
(2)生产职工培训费
(3)管理用具购置费
(4)备品备件购置费
(5)工器具及生产家俱购置费
(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
3.科研勘测设计费
(1)科学研究试验费
(2)资源勘察规划统筹费
(3)勘测设计费
4.其它费用
(1)技术装备补贴费
(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
(3)定额编制管理费
(4)工程质量监督费
(5)施工期运行费
(6)供电贴费
(7)工程保险费
(8)其它税费
六、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七、建设期还贷利息
八、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1.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
2.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
3.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
4.防护工程费
小型加工厂项目 5.库底清理费
6.其它费用
7.预备费
8.有关税费
9.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第三章 直接工程费
一、直接工程费
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一)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指生产工人的标准工资和构成基本工资的工资性津贴,如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夜班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
(2)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女工哺乳期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含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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