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不住寂寞的央企,国企,也尝试“合伙⼈模式”
“合伙⼈”模式在中国民企⾥如⽕如荼地开展起来,”合伙⼈”模式带来的“⼈+财”双丰收的幸福民营企业,也开始让央企,国企坐⽴不安了,央企、国企近期陆续升级了“合伙⼈”制度。
为什么部分央企,国企也开始推⾏合伙⼈制度呢?这些都是什么企业呢?
⾃从2012年国家领导⼈换届之后,央企,国企开始进⾏⼤⼑阔斧地进⾏改⾰,要想民企学习⼀些成功的模式。其中合伙⼈制度在民企成功的实施,让部分央企,国企的领导也坐⽴不安了。我们通过学习刘阳⽼师的合伙⼈4.0模式知道其中⼀因素:合伙⼈模式主要还是涉及到企业真正需要的关键⼈才问题(吸引-使⽤-保留),这样的合伙⼈模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
例如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房企共计有200余位董事、监事及⾼管⼈员出现⼈事变动,涉及万科、万达、中海、绿地等多家上市及国有企业。2015年,这⼀数字也超过了百⼈。“合伙⼈”概念、⾼管持股、项⽬跟投等⽅式冲击着旧的职业经理⼈的经营理念,也推动着地产央企、国企冲破制度瓶颈进⾏⼈才激励的变⾰。合伙人制度
通常来讲,房企“合伙⼈”制度主要包括股权激励与项⽬跟投两种形式,上市公司层⾯给予核⼼员⼯股权激励,项⽬公司则直接让管理团队跟投持股。接下来⼩编将举例说明国企版“合伙⼈”是如何操作的。
据说在2015年2⽉份,越秀地产就出炉了⾯向项⽬层⾯的“合伙⼈”计划,地产项⽬的地⽅管理团队及核⼼员⼯通过⼀个基⾦对相关项⽬公司做出股权投资,总额不超过10%。公司董事、最⾼⾏政⼈员及发⾏⼈层⾯不能参与计划。
⼩编知道越秀地产⾼层,越秀地产虽然是国企,但也是⾹港上市公司,推进合伙⼈制度是从市场化的⾓度来思考的,也没有遇到障碍。未来会从集团、地区和项⽬三个层次推进“合伙⼈”制度。
到了2016年年底,越秀地产⼜在合伙⼈制度上有了新动向,选定⾼级管理层为股权激励对象,按照超额完成利润的⽐例给核⼼员⼯发⾏⼀定的股票,并拿出绩效奖⾦的50%来购买越秀地产的股票。
这是⼩编看到国企实⾏合伙⼈制度的⼀次试⽔,同时⼩编也看到越秀试⽔取得了成功,在下⼀篇⼩⽂将详细分析其背后的⼀些推⾏合伙⼈制度的深层次原因。
作者:合伙⼈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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