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0.03.18 | 我国四个直辖市
施行日期 | 2010.03.18 |
文号 | 淮政发[2010]68号 |
主题类别 | 基本养老保险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房屋维修基金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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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
(淮政发〔2010〕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养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09〕155号)的精神,现就推进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实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根据省实施办法、市实施意见,各县(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引导所有适龄参保人员积极参加新农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全市所有涉农县(区)到2010年底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按规定的缴费档次,采取货币形式按年缴纳。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定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农民收入水平增长等情况,地方政府可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按省规定执行。
县(区)政府对参保人参保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60元,对选择1-6缴费档次的补贴30元,选择7档的补贴40元,选择8档的补贴50元,如果选更高档次的,补贴6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水平限低不限高;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在现阶段,市工业园区应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及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由市财政全额支付;清河区、市经济开发区应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及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由区财政自行承担。
我能不能做你爱情故事里的主演是什么歌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个人账户建立
政府为每位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60元,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各县(区)政府财政支出。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可适当递增,具体办法由各县(区)研究确定。苏政发〔2009〕155号文件实施前,对已按原新农保政策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待遇高于按新政策计发养老金水平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按新政策计发养老金水平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各县(区)政府根据国家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七、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地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省新农保“实施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新办法确定标准领取。
在省新农保“实施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按规定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新农保基金实行县级管理。
九、基金监督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存储、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新农保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的监督,加强对新农保资金的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众监督。
淘宝怎么设置包邮 十、经办管理服务
各县(区)农保经办机构要增加人员和经费,乡镇、村劳动保障平台所需人员通过政府购女装知名品牌
买岗位或岗位补贴的办法予以解决,所需经费由各县(区)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各地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根据省统一部署,将新农保信息服务系统纳入“金保工程”,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一、相关制度衔接
各地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当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十二、组织领导
描写西湖的古诗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各县(区)要成立新农保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新农保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注意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及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及时向省新农保领导小组报告。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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