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国考招考简章
23年国考招考简章
23年国考招考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一、招考对象: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所招录的人员为2023年度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拟招人数。招考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考项目: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共设有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项目,其中筛选性的笔试项目为第一阶段,确定性的面试项目为第二阶段。
三、招考岗位: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所招录的人员将分为不同岗位进行招录,具体岗位招录计划详见招考计划表。
第二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招考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等基本条件;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考生可于5月1日至5月15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在线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考机构将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第三章 笔试
一、笔试科目: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能力测验、申论和外语三科。笔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第二阶段为外语。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第一阶段笔试时间定于7月中旬进行,第二阶段笔试时间定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由各科目实际得分综合计算,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最终筛
选名单。
第四章 面试
一、面试对象:通过第一阶段笔试的考生,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所需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个人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面试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
三、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综合计算,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第五章 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对象:通过面试的考生,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所需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环节的人员。
二、考察形式:考察将根据岗位需要采取不同形式,包括考察考核、考察演讲和考察论文等。
公务员考试条件
三、体检对象:通过考察的考生,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所需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环节的人员。
四、体检内容:体检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主要包括身体各系统的检查和体格测量等项目。
第六章 录用与公示
一、录用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招考机构将确定最终的录用名单,并根据招考计划进行录用。
二、公示:录用名单公示时间定于12月份,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招考机构将进行发布录用通知,并进行岗位分配。
第七章 附则
一、若考生对招考过程中的问题有异议,可在指定时间内向招考机构提出申诉。
二、为了保证招考的公平公正,招考机构将严格监管和组织考试过程,并保障考生的合法
权益。
三、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招考机构将依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事考试网所有。
以上为23年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详细内容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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