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绿...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绿循环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1.28
【字 号】十政办发〔2015〕12号
【施行日期】2015.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绿循环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绿循环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28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绿循环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是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领域之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循环、低碳发展,既是我市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迫切需要,也是交通运输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为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绿循环低碳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资源、提高效能、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以绿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先进运输装备、高效运输组织方式、绿驾驶与维修、节能减排新技术、智能交通运输系统为重点,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努力走出一条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率的交通运输发展新途径。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合力推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协同推进机制。
  2、优化结构,创新管理。注重优化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组织和能源消费结构等,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充分挖掘结构性和管理性绿循环低碳发展潜力。
  3、考核约束,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奖惩力度,增强目标责任与制度约束。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在保障实现全市确定的单位GDP碳排放目标的前提下:
  --基本建成绿循环低碳交通运输试点城市。
十堰旅游  --基本建成全市交通运输能源消耗监测考核体系。
  --基本达到低碳交通规划确定的公路、水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绿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无缝衔接。按照“建设大通道、疏通内循环”的要求,全力推进两小时交通圈建设,新建公路、高铁、机场主通道,整治优化水运航道,改造提高现有道路的技术等级,打通经济断头路,优化和完善网络结构,增加交通干线的数量或比重,形成中心城区快速链接区域内县市、周边省市的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2、加强能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一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质量和效率。推行全寿命周期成本的设计理念,在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立项、工可、初步设计、施工过程及验收审批中,增加对能源节约的要求并作为刚性指标严格把关。加大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的施工机械装备技术改造、更新力度,制定并实施严格的节能减排管控制度。二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能耗管理和节能监督,把工程节能列入工程建设考核之中。要在确保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把合理减少用能、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优化公路设计方案,减少大填大挖,节约土地资源。在公路养护中合理安排预防性养护和周期性大、中
修,加强对大、中修工程施工中的节能管理,降低原材料消耗,严格养护质量管理,减少返工现象,降低沥青、碎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的损耗。三是发展交通运输循环经济。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循环经济实现方式,完善标准规范,倡导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预制,提高再利用水平。加强港口、公路服务区等生产、生活污水综合处理能力,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大力开展路面材料、废旧材料、疏浚土等资源的再生、循环和综合利用,实现对资源的少用、用好、循环用。
  3、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在项目建设中,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优化工程建设方案,高效利用线位资源,鼓励利用旧路改扩建,因地制宜地采取降低路基高度、提高桥隧比例等措施,控制公路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尽量利用荒山、荒地、废弃地,减少占用耕地、林地和经济作物用地,重视对施工临时用地和取弃土场的恢复,鼓励工程建设中采取改地、造地、复垦等措施,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二是节约使用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坚持统筹规划、远近结合、深水深用、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保障港口岸线资源合理、有序开放利用。完善港口岸线使用的法规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和开放利用行为。鼓励通过提高等级、改进工艺、更
新设备、扩大陆域、完善配套等方式,加强老港区技术改造工作,提高老港区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提高老港区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规定。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和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列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认真执行环保设施与交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环保设施不达标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进行管理。四是加强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树立“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最小程度地破坏生态、最大限度地恢复生态,不破坏是最好的保护”等理念。公路选线、港口选址尽可能避绕环境脆弱或敏感地区,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公路建设合理掌握平纵面指标,尽量拟合原地形,合理控制边坡高度,减少深挖高填,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取弃土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港航工程建设要避免或减少对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改变、破坏及对海岸的非正常侵蚀,严格疏浚土的处置,加强对废弃渣土、物料等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消纳和处理。建设项目工程费用预算中应保证生态恢复所必需的费用,并确保其有效使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恢复,实现工程防护、景观塑造和环境保护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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