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实务: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纳税调整——政府补助篇(总额法...
汇算清缴实务:未按权责发⽣制确认收⼊的纳税调整——政府补助篇(总额
法)
汇算清缴实务:未按权责发⽣制确认收⼊的纳税调整及填报——政府补助篇(总额法)
彭怀⽂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版,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第⼆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货币性资产。
《A105020未按权责发⽣制确认收⼊纳税调整明细表》有专门的政府补助相关纳税调整栏⽬,但是该表的填报说明专门声明:符合税收规定不征税收⼊条件的政府补助收⼊,本表不作调整,在《专项⽤途财政性资⾦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40)中纳税调整。
因此,本⽂主要探讨政府补助征税的情况,对于满⾜不征税收⼊的暂不涉及。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的分类
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于购建或以其他⽅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计量
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额计量。
(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第⼋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法分期计⼊
损益。按照名义⾦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当期损益。
与2006版准则相⽐,2017版准则有"总额法"和"净额法"可供选择,⽽"净额法"允许冲减相关资产的账⾯价值。
(1)冲减相关资产的账⾯价值会计分录
借:银⾏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形资产等
(2)确认为递延收益会计分录
借:银⾏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贷:递延收益
在相关资产使⽤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法分期计⼊损益:
借:管理费⽤、制造费⽤等
贷:累计折旧、⽆形资产摊销等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
2.相关资产提前处置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第⼋条规定,相关资产在使⽤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
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四)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第九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会计处理:
1. ⽤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或损失的期间,计⼊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1)初始计量确认会计分录
借:银⾏存款
贷:递延收益
(2)相关期间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或相关成本(如主营业务成本等)
2.⽤于补偿企业已发⽣的相关成本费⽤或损失的,直接计⼊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银⾏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相关成本(如主营业务成本等)
(五)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会计准则第⼗条规定,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六)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科⽬的选择
会计准则第⼗⼀条规定,与企业⽇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与企业⽇常活动⽆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营业外收⽀。
说明:此为2019年版政府补助准则变化最⼤的⼀处。2006年版的准则,没有区分,全部是计⼊营业外收⽀。
(七)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第⼗五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价值的,调整资产账⾯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余额,超出部分计⼊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为收⼊总额。第七条规定,收⼊总额中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其他收⼊包括补贴收⼊等。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民政府对纳⼊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条关于财政性资⾦规定: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使⽤后要求归还本⾦的以外,均应计⼊企业当年收⼊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总额中减除。
3.纳⼊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的财政补助收⼊,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总额中减除,但国
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份投⼊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企业接收政府划⼊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按两种情况处理:(⼀)县级以上⼈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式投⼊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县级以上⼈民政府将国有资产⽆偿划⼊企业,凡指定专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途财政性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进⾏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进⾏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县级以上⼈民政府将国有资产⽆偿划⼊企业,属于上述(⼀)、(⼆)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当期收⼊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
三、案例解析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案例-1】甲公司2019年6⽉1⽇收到市政府通知,向企业提供⼀套环保专⽤设备,以⿎励企业继续作好环境保护⼯作。该设备公允价值90000元,甲公司为按照该设备共花费⼈⼯薪酬10000元。该设备预计使⽤5年(⽆残值,假定满⾜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2019年6⽉30⽇按照完毕即投⼊使⽤。
规定最低折旧年限),2019年6⽉30⽇按照完毕即投⼊使⽤。
假定甲公司对政府补贴选择征税处理。
问题:甲公司2019年政府提供环保专⽤设备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与填报
1.会计处理
(1)收到设备时
借:在建⼯程 90000元
贷:递延收益 90000元
(2)设备安装
借:在建⼯程 10000元
贷:应付职⼯薪酬 10000元
(3)设备安装完毕转固
借:固定资产 100000元
贷:在建⼯程 100000元
(4)设备投⼊使⽤2019年折旧
假定使⽤平均年限法折旧,2019年折旧额=(100000/5)/2=10000元
借:管理费⽤-折旧费 10000元
贷:累计折旧 10000元
同时,分配递延收益:2019年应分配=90000/5/2=9000元
借:递延收益 9000元
贷:其他收益 9000元
2.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及填报
(1)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税务处理:当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计应税收⼊90000元。⽽会计处理在2019年只计⼊收⼊⾦额是9000元,应调整81000元。
(2)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
第⼀步:填写《A101010⼀般企业收⼊明细表》,如表-1:
说明:由于《A101010⼀般企业收⼊明细表》增加"其他收益"栏⽬,只能将"其他收益"屈尊填⼊原"营业外收⼊——政府补助利得"。
补助利得"。
第⼆步:填写《A105020未按权责发⽣制确认收⼊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2:
第三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明细表》,如表-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案例-2】⼄公司2019年收到两笔政府补贴:8⽉15⽇收到⼀笔100000元,⽤于2019年度秋季在精准扶贫对贫困地区秋粮保护价收购的补贴;12⽉20⽇收到⼀笔150000元,⽤于2020年春季种苗优惠供应贫困户的补贴。
问题:⼄公司2019年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与填报
1.会计处理
(1)8⽉收到补贴款:
借:银⾏存款 10000元
贷:其他收益 10000元
(2)12⽉收到补贴款:
借:银⾏存款 150000元
贷:递延收益 150000元
2.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及填报
(1)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税务处理:⼄公司2019年度收到的两笔政府补贴款,都应计⼊2019年度的应税收⼊。但是,会计上只是确认了⼀笔补贴收⼊,另外⼀笔没有计⼊的应进⾏纳税调整。
(2)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
第⼀步:填写《A101010⼀般企业收⼊明细表》,如表-4:
第⼆步:填写《A105020未按权责发⽣制确认收⼊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5:
第三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明细表》,如表-6:
说明:本⽂中案例的会计处理,采⽤的是总额法,明天继续分享采⽤净额法的纳税调整与申报表填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