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招生工作规定
高考过后就是填报志愿的大热,都纷纷根据考试分数填报理想的大学,有些同学可能不是很理想,但是没关系,分数不是评判一切的标准,或许你的成绩没有那么优秀,但是知识思想不一定是分数决定的,不是每一个成功人士、名家都有傲人学习背景,但他们一定非常有学识有智慧,才能抓住机遇。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欢迎阅读。
2022年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
1.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指导全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开展报名工作。考生报名条件、报名时间、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21〕16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通知》)和《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内招考办〔2021〕17号)(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办法》)执行。
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各阶段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考生不得在我区和其他省(区、市)同时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
3.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内蒙古自治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内教发〔2021〕15号)精神,做好随迁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报考工作。
报名结束后,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对随迁子女考生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以及教育部反馈的重复报名考生和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再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处理。
二、考生档案
1.我区高考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2.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3.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工作由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完成。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依据《信息采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和审核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信息确认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人,现场确认时要逐项审核《预报名表》等材料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规范、准确,有无错填、漏填,各表中相同项目填写内容是否一致,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内容是否完成确认等,保证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安全保密。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4.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15〕22号)和《报名工作通知》,我区高校招生考生纸介质档案包含如下材料:档案
袋、预报名表、报名登记表、符合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档案(或人事档案)。
考生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所在的学校或单位建立,并对其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领取经密封并加盖密封章的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报到时交至录取高校。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应主动联系考生,督促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的领取手续,不得将未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
5.高校应妥善保存高考录取阅档期间所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介质档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再向录取学校另行提供相应的纸介质档案,录取工作结束后,也不再提供电子档案下载途径。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2.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将鉴定结果填写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目内,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由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认真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
2.考生体检工作由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表》上主检医师填写的体检结果、结论和签名必须准确清晰,并经体检医院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3.体检工作结束后,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将考生体检信息和体检结论录入系统。录入完成后,要组织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系统,对录入系统的本人体检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对经考生确认后的体检信息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管理用户无权修改。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根据体检结果合理选择报考的院校和专业,各中学应指导专业受限和残疾人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对口招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检的考生,要经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在规定时间到
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我区高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4.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5.体检工作其他事项按内蒙古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22〕1号)执行。
五、招生计划
(一)报考类别
考生在参加我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所选择的类别称为报考类别,我区高校招生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即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下同)等类别。报考类别、外语语种和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个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对于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报名时须选择文科或理
科之一的报考类别报考并参加文化课全国统考,录取时科类不分文、理科。
(1)普通类报考类别分为:文科、理科、蒙授文科和蒙授理科。
(2)艺术类报考类别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其中,美术类又分为美术和蒙授美术;音乐类又分为音乐和蒙授音乐;其他艺术类又分为其他艺术和蒙授其他艺术。
美术类报考类别分为:美术(文)、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音乐类报考类别分为音乐(文)、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编导类报考类别分为编导(文)、编导(理);其他艺术类报考类别分为其他艺术(文)、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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