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指南
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指南
以技能培训和技术应用为代表的高等职业教育与以文化学习和理论研究为代表的学科型普通高等教育,应该仅仅是教育类型上的区别,而不应存在高低贵贱之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招生对象。
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已通过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对口招生招生院校。
依据学校申请情况,2021年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72所。
招生计划。
2021年高职单招采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各单招院校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本校2020年专科(高职)招生总计划的60%,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单招院校计划总数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不再做调整变更。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录取,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备案。
考试类的选择。统考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对口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报考本人高考报名时所选专业类相对应的考试类;如报考统考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2021年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考试类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该考试类所包含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录取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按类分别组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应于4月10日前完成,录取结果由各单招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确定。
志愿填报。
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录取。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由牵头院校组织,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鼓励有条件的'考试类试行一档多投,试行一档多投的院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及退档规则。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名单报省教育
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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