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办各岗位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办各岗位工作职责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办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为:    (一)招生工作
1、根据国家招生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的招生制度和实施细则,实现招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组织并会同系(部)编制学院当年招生计划,供学院领导审核确定,并负责上报省教育厅、省考试院。
3、根据各系(部)提供的专业介绍及教学特等材料,设计、制作学院当年的招生简章,并负责重点在省级《招生指南》、招生网等刊物及媒体上刊登学院简介、办学特、专业设置等
情况,扩大学院社会知名度。
9>4、制定招生宣传措施,确定招生联系人员,并进行政策培训。加强与各地中学的沟通联系,有效地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并逐步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
5、负责组织并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明确录取工作操作规则,强调录取纪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6、协助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做好录取新生的咨询、收费、专业调整和报到接待等工作。
7、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并报告学院领导,为下一年度招生作参考。
(二)就业工作
1、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意见,认真制定我院毕业生就业办法和就业工作程序。
2、通过开设职业道德及就业指导课程、举办各类就业知识讲座、编写《毕业生就业手册》
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就业、择业、创业指导,引导学生正确定位,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对口招生
3、加强与各地人才市场、用人单位的联系,搜集各类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通过校园网、就业信息专栏等形式向学生发布各类招聘信息。组织开展各种院内大型供需洽谈会和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
4、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就业服务跟踪体系,随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将就业数据上报省教育厅。
5、做好年度毕业生生源审核统计工作并上报省教育厅,根据已鉴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制派遣方案,并负责办理报到证、人事代理、改派、档案转递等工作。
6、深入用人单位,探讨企业用人需求及对人才要求,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与企业紧密合作,逐步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
二、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招生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并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和考核考评,主持召开部门会议。
据上级招生政策和学院党政工作的要求,在深入进行专业市场需求调研基础上,会同系部制定并上报每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责编制招生宣传计划、制作招生宣传手册、组织教师和学生宣传队伍、加强与各中学的联系、构建网上宣传与咨询平台等途径,有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责组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录取操作规程,强调录取纪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有序、高效、安全的原则,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责协助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及各系做好录取新生的咨询、收费、专业调整和报到接待等工作,并及时总结当年的招生情况,报告院领导,为下一年的招生作参考。
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的就业工作办法和制度,组织落实全院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步完善和强化就业工作院系二级管理体系,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系就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主持召开每月就业工作例会,研究存在问题,通报就业进展情况并公布各系就业率。
责定期组织就业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就业工作业务水平。组织制定并落实就业指导计划,通过课堂教育、专题讲座、成功校友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帮助毕业生正确定位,合理规划,理性就业。
责会同系部加强与各地人才市场、用人单位的联系,收集各类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组织开展全院性供需洽谈会和系部专场招聘会,并重视院内无形就业市场的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一站成”就业服务。
10、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形成跟踪调查报告,为教学教改提供依据。 11、负责做好每届毕业生生源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编制就业派遣方案。 12、负责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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