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500字作文精选
  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喜欢这个世界,一段音乐、一个人、一盆植物等,都足以让我喜欢这个世界,但喜欢一定有原因。
  喜欢之一:纸。
  我喜欢纸,喜欢他的精神,他那无私奉献的精神。他的身上被人们写满了东西,无论是有用的还是无用的。被写满知识时,他心甘情愿地接纳,就算是浑身被乱涂乱画时,他也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无闻地接受,最后只会被人们丢弃。当他老了,被人们用得伤痕累累、满面皱纹。他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却照亮了别人,我喜欢他的这种精神。
  喜欢之二:自行车。
  我喜欢自行车,先说他的好处吧,他又环保又廉价,人人都可以买。走在街上不会出车祸,不会出意外,而且不会排出废气,这是人们对他公认的评价。
  对我而言,自行车的益处还有很多呢。我似乎每天都离不开他。
  一、有趣,和同学一起骑上自行车,谈天说地,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种快乐的感觉。
  二、锻炼,每天放学可以在院子里骑一骑,锻炼锻炼身体,有利于身体健康。
  三、方便,自从上了五年级,我就自己骑车上下学,不用父母来接我,自行车的种种好处还很多呢,可是时间不够了。我还要写下一件我喜欢的东西呢!
  喜欢之三:冬阳。
  我喜欢冬阳,冬阳有一种雪中送炭的感觉。仔细想一想,在雪地里,正当你冻得瑟瑟发抖之时,冬阳给了你一个热情的拥抱、一个温暖的怀抱。冬天很冷很冷,阳光虽不怎么暖和,可冬阳的感觉是那么温暖、舒适。
  冬没有夏那么惹人爱、冬没有春那么美,但冬阳不比哪一个季节的阳光温暖呢!
  我喜欢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其中包括这篇作文。
  爸爸给我买了一双旱冰鞋。这是一双粉红的旱冰鞋,它的款式跟凉鞋差不多,但是它的鞋底是轮子,鞋面有六个孔,是用来系花式鞋带的,后脚跟上有独特的鞋扣,扣上了鞋子
就会牢牢的固定住。鞋底上有四个粉红的轮子,还有刹车和伸缩杆,刹车是用来在危急时,踮起脚尖,就会把车刹住,伸缩杆是可以伸长和缩短的,所以这双旱冰鞋无论大人小孩都能用。
  要想让这双旱冰鞋适合我们的脚,就要先看这双鞋的长度和我们脚的长度一样吗?不一样的话就调整伸缩杆,让它伸长一点,然后把脚伸进鞋里,把鞋带系上,最后扣上鞋扣就可以玩了。
  我和弟弟经常在家门口练习滑旱冰鞋。有一次,我出了门之后脚下左右摇摆,时时不稳定,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心里好害怕。就在这时,我摔倒了,虽然很疼,但是我是不会放弃的,就像书上写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谚语一样,我一定要学会它。
  我喜欢玩旱冰鞋,虽然经常摔倒,但是我相信我一定会学会玩旱冰鞋。
  我喜欢春天里的鸟语花香。蜜蜂开心地采蜜,小鸟在树枝上唱个不停,小朋友们带着兴奋和快乐的笑容,跑进那花丛中放着风筝,太阳公公也合不拢嘴,把阳光洒满大地。
  我喜欢夏日的星空,我要躺在绿油油的大草原上,等待星星一一就位。我还喜欢听蝉鸣的声音,它们的鸣叫声使夜晚更加宁静,有一种悠闲的味道。
  我喜欢秋风中飘落下来的枫叶,每个秋天,我总会捡一片枫叶夹在我的日记本里,我认为不仅有意义,还很有一种独特的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只要每当有人难过时,阳光会温暖照在他们的心里,带给他们快乐。其实,那阳光就是一句话,在你绝望难过时,有一个人会给你力量、勇气。只要坚强面对困难,一切都会战胜。
  我喜欢看书,不管是什么书都喜欢,情节曲折的小说,语言优美的散文,丰富多彩的绘本,满是文字的书,好笑的漫画书它们不仅能带给我快乐,还能给我知识。
  我也喜欢花,特别是荷花,它不像玫瑰那么香气浓郁,花娇艳,它有一股清新淡淡的味道,十分的清爽。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让我赞赏、惊叹
  我还喜欢美食,什么糖油果子呀,火锅呀,串串香呀,烧烤呀,耗儿鱼呀……哪样我没品过我喜欢酸甜苦辣麻,不管什么味道我都要尝尝,这样才能长胖呀……对不对嘻嘻!
  我喜欢春天。我喜欢春天的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那日出东方的太阳照在湖水中,把湖水照得温柔而淡红。在草地上,那刚露出的小芽儿在吸吮着阳光和雨露。
  我喜欢夏天。夏天和春天截然不同,我喜欢它那用不完的力气,有时风雨交加,让大地变得十分凉爽,有时太阳高照,热得湖水焦躁,大地也被烤得软软的。
  我喜欢秋天。我喜欢秋日的累累果实,挂满枝头的水果,一个个沉甸甸的,肯定又大又甜。稻田也变黄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麦穗黄澄澄、金灿灿的,玉米也不想认输,也有了一件件绿油油的外衣。
  我喜欢冬天。虽然冬天没有春日的生机,没有夏日的热闹,没有秋日的丰收,但我喜欢它那皎洁、安静的样子,没有喧哗,我还喜欢那温暖又柔和的冬日暖阳,它让一切都蜷在冬的怀抱里安逸、沉睡。
  我喜欢彩虹。在雨过天晴后,彩虹就会出现,我喜欢它那七彩的颜,在天空中跨过一片明媚和蔚蓝,兀自悠闲着。我不禁感慨:啊!大自然真是神奇无比呀!
  我喜欢掌声和表扬。我喜欢每当我答对问题或获得奖状时,得到老师的表扬,而同学们也我要送你99朵玫瑰花是什么歌
会不由自主的发出热烈的掌声,它们让我的嘴角轻扬,心儿灿烂。
  我喜欢朋友,我喜欢在下课后和他们一起追逐,一起玩耍,一起做作业,我喜欢和他们在绿茵茵的操场上畅快地踢个足球赛。
  我喜欢生活,因为生活中有这么多的喜欢,它们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从来没有改变过对它们的喜爱。我喜欢小猫、小狗、小兔等长有绒毛的小动物,我就是喜欢皮肤跟它们身体上的绒毛接触时的舒适感。其中,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狗。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如果看见一直常见的野狗,我心里也会觉得羡慕。我很想养一只小狗,可是妈妈不肯。妈妈应该是怕小动物的毛落得满地都是,或是小动物身上的跳蚤;可是我就是不那么觉得!我想,我们家也不缺买只狗狗的钱啊!在这几年来,我几乎每天都在不断对妈妈讲一些样动物的好处:比方说可以帮你分忧,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它、训练狗狗,会有成就感、培养责任心和爱心……对于妈妈这个老顽固,我是费力了口舌。
  一次,我得到了大好的时机。四年级末期,爸爸说,只要我四个科目都考100分就给我买
只贵宾犬。我抱着老大的期望走向学校,可是公布成绩时我却差点哭出来:语文99英语100数学96科学92。唉!我们班全都知道我在科学、数学这科不是我的强项啊!爸爸把我接到家里,我闷在被子里大哭了一顿。爸爸本就要动心时,不通人情的妈妈却阻止了爸爸。可以说这次考试,我是“得到了一双翅膀,却放在了锅里炖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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