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多宗教和谐共处的典范
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云南省丽江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民族宗教工作更是成绩斐然。美丽的丽江,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拥有绚烂多彩的民族文化,拥有各民族亲如兄妹的同胞情谊,拥有信教众与社会各界的和谐共存,这一切为丽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08年,丽江作为全国改革开放18个典型地区之一,从诸多地级市中脱颖而出,为更多的人所关注。
来到丽江,最常见的莫过于身着艳丽服装的各族儿女在同一片蓝天下载歌载舞的景象;来到丽江,人们会告诉你同一家庭中存在不同的宗教信仰是常见的事情;来到丽江,你会发现,每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和包容。在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氛围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丽江的一个显著特点,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是丽江稳定发展的根基。
一
丽江市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金沙江中游,地处青藏高原向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和滇川藏大三角区域,全市共居住着26个民族,有纳西族、彝族、傈僳族、白族、傣族等。2008年,全市总人口11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7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9.03%。丽江市又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境内有佛教(藏传和汉传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还有东巴教、毕摩信仰、韩规信仰以及其他原始宗教。民族宗教工作呈现出“民族成份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特殊、民族宗教工作重要”三大特征。民族问题特殊,主要表现在全市境内居住着2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59.03%;民族宗教问题特殊,主要表现在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互相交织、民族问题与贫困问题互相交织、民族问题与农民问题互相交织。信仰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的信教众达到11.97万人(不含原始宗教和民间信仰),占全市总人口的10.88%,依法登记的97个宗教活动场所分布于全市各(区)80%以上的乡镇。
丽江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发展民族经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作为做好全市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
纳西族舞蹈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深入贯彻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三个离不开”的思想。2003年至2008年,在云南省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丽江市连续6年获得一等奖。2007年开始实施的云南省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丽江市也连续两年获得一等奖。
二
和谐的既取决于开明的,也被所在地方自然环境因素所影响。因为分布在一定区域里的民族,实际上就是生态环境里的一个体,它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一定的空间来维系。实现民族和谐的基本前提就是确保边疆地区人地关系的和谐。丽江处于横断山脉与云贵高原交接地段,高山峡谷随处可见,海拔高差悬殊,千百年来众多民族在此区域交往,各民族选择了适合生存的地理环境。众多民族的形成是历史的选择,丽江各民族在历史长河中不断融合、交流,最终稳定下来。
纳西族东巴经《创世纪》记载:人类的祖先生下3个儿子,老大是藏族,居住在上头;老二是纳西族,居住在中间;老三是白族居住在下方。可见,同一地域内各民族长期生活在一起,交往密切。木氏土司在丽江统治470余年,对待民族宗教关系,采取各民族共同发展、各宗教兼收并蓄的原则。
三
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名录”三项世界级桂冠的丽江市,有12个世居少数民族。从宗教上看,有汉传佛教、藏传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有纳西族的东巴教、白族的本主信仰、彝族的毕摩信仰、普米族的韩规信仰,以及傈僳、苗等民族的原始宗教等,这么多的宗教形态和信仰能够和谐共存,这么多的民族能够互助互爱地和睦相处,得益于这里和谐的多元文化。
一位学者说:“丽江,是云南的一面最有代表性的多民族多元文化和谐共存的镜子。” 民
族团结、宗教和谐,使得这里能够形成互相尊重、“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文化局面。丽江拥有并接纳多种宗教,但没有出现过某种宗教占主导地位的现象。
丽江金山是以纳西族和白族为主体的民族乡。每年农历二月八日,在东山庙会前举行隆重的东山老爷庙会,附近的纳西族、白族村民不约而同前来参加,他们时而跳起纳西族传统的舞蹈,时而改跳白族舞曲;纳西族民众向白族本主东山老爷行礼叩拜,祈愿风调雨顺,六畜兴旺;白族民众也向纳西族三多神顶礼膜拜。这里的白族民众会讲流利的纳西话,与纳西族通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杂居的局面。有着两种以上民族成员的家庭,不以哪一种民族语言为主,而是各说各的语言,平等自由交流。
四
2002年丽江撤地设市后,市委、市政府从实际出发,按照“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带动、加快发展以水能开发为主的新型工业带动、加快特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加快城镇化步伐
带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带动”的“五个带动”思路,全面实施“旅游强市、水能富市、文化立市、和谐兴市、人才推动、全面开放”的“六大战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例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乡玉湖村围绕“生态立村、旅游富村、文化兴村”的发展思路,开发骑马、徒步生态旅游、当地民俗建筑观光等旅游项目,全村350多户少数民族都参与旅游业,走出一条民族文化旅游引领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使昔日贫穷落后的玉湖村成为文明、进步、发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
五
植根深厚的民族文化土壤,丽江市委、市政府确立“文化立市”战略,实施文化旅游先导战略,认真探索丽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的政治、经济、文化成因,深度挖掘丽江各个民族和谐相处的政治价值和文化内涵,用文化的力量、民族精神、共同理想、民族文化品牌及文化产业引领、支撑、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以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引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以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保障民族团结。
着眼于挖掘、保护、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丽江市委、市政府制定民族文化事业和产业总体发展目标和战略,加大对民族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每年筹措1000万元资金用于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同时,通过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推动纳西古乐、东巴宫、东巴谷文化生态旅游公司、玉水寨等一大批民族文化企业及文化经营户的发展壮大,形成了投资多元化、经营多样化、项目品牌化、产业互动化,形成以文化促发展、全民参与民族文化产业建设的良好态势。
六
丽江市委、市政府要求,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必须遵循“七个一”原则:
——“突出一个主题”,就是“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从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这一政治高度来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从提高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加强民族工作。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民族工作
的思路和方法,提高驾驭民族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把各民族紧密团结起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把握一个规律”, 就是把握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五个特征,深化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特殊复杂性和众性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工作预见性、超前性。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各民族干部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使各民族在生产生活中相互亲近、相互交流、相互帮助,营造出民族团结和谐进步的氛围。
——“坚持一个核心”, 就是把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核心, 通过发展来解决民族问题。把发展作为总揽民族工作全局的第一要务,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上,结合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不同民族制定实施不同的方针和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60年的实践证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不仅要保障各民族人民政治上的平等地位,而且要实现各民族人民经济上的平等地位。
——“坚持和完善一个制度”, 就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用
法律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的正当权益。各级财政增加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资金投入,采取多项优惠政策和措施,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丽江的两个民族自治县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从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制定自治条例和一系列单行条例及地方性法规,使少数民族拥有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使各民族能按照自己的实际发展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
——“把握一个大局”, 就是把握团结稳定的社会大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坚决反对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径,确保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政治局面。站在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高度, 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避免把所有发生在不同民族成员、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都归结为民族、宗教问题,妥善处理民族地区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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