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交付手续
回迁交付手续:
1.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交房手续。
2.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交房流程3.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4.回迁户在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在回迁交付手续完成后,就标志着回迁房交房完成。但要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流程,具体的交房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开发商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相关
部门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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