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专用语
一、死缓=等两年再执行?
死缓不是简单的关押两年再执行,而是给犯人一个不死的机会。我国法律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核准,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二、无期徒刑=牢底坐穿?
并不是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就要在监狱待一辈子,《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但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不过,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因贪污被判死缓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缓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白恩培案中,白恩培就将终身服刑。
>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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