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一)采用《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
(二)比赛采用双循环主客场制。 |
(三)用时:每方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
(四)计算等级分。 |
(五)比赛计分办法:场分为胜2分、平1分、负0分;局分为胜局2.5分、和局红方1分黑方1.5分、负局0分。 |
(六)序号在前为主场队,三先一后。主场队确定后走台次。 |
(七下象棋的规则)名次计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总局分、全队胜场、全队胜局、直胜、全队犯规。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后走胜局。 |
(八)录取前六名并给予奖金。第一名:15万元 第二名:10万元 第三名:5万元 第四名:3万元 第五名:2万元 第六名:1万元 |
(九)联赛前10名和2008年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男子组前2名获得参加2009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的资格。 |
(十)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主场”、“棋手战绩奖”、“新秀奖”、“最佳构思奖”、“积极宣传奖”、“优秀裁判”、“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者”等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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