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工商局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
中方县工商局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中方县域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更好的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根据《湖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牢固树立“发展为重、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完善便民措施,畅通绿通道,下放登记权限,不断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审批手续,公开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实施“阳光政务”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建立健全投诉、监督机制,严格实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支持全民自主创业,促进县城经济主体快速增长。
2.加大指导力度,支持全民自主创业。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经商办企业,在其登记办照、择业选址、政策咨询、筹资融资方面主动介入,牵线搭桥,特事特办,开辟“绿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费用。
3.支持个体工商户扩大规模经营。支持、引导经营能力强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向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形式企业化发展。
4.放宽投资主体准入资格。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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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能力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
5.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凡申请冠名“国家”、“湖南省”“怀化市”字样名称的,只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应主动与上级工商部门协调、衔接,争取冠名。
6.放宽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未规定登记前置审批、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可以根据申请人申请予以登记;支持企业跨行业经营;改制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办理改制登记时,提交有效期内的原审批文件(许可、资质证件)即可。
7.放宽企业注册资本(金)条件。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可以其评估净资产作为注册资本。允许投资人以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支持投资人依法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公司,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对出资期限到期且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难以按时缴付出资的,依申请允许延长出资期限1年。
8.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未办理产权证的经营场所,可提交房管部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使用证明或房屋购买合同;征用或租赁土地作为经营场所的企业,提交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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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检网上申报流程同意,提交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允许住宅作为经营场所。
9.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按照《湖南省股权出质登记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股权质押融
资指导意见》,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出质贷款融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不收取费用。支持企业以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进行融资,只要申请动产抵押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办结。鼓励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自然人及有关机构等出资建立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
10.合理运用中方区位优势,打造“生态中方”品牌,突出增长重点,准确定位,建立以新县城为中心,辐射怀黔公路、高速公路的经济圈、产业,做大做强第三产业。
11.依托中方新县城的开发,引进一批有市场经营经验的客商,在新县城建立以第三产业为重点的招商引资项目库,每年推出一批招商项目,突出以宾馆、餐饮业、大型连锁商场、物流园区建设、中介咨询服务企业等重点招商项目的引进。要以项目招商为重点,大力引进知名品牌三产企业进入,积极争取排名世界500强的企业和国内百强连锁企业落户中方;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激活民间资本发展第三产业。吸引怀化城区居民来中方休闲、度假、消费,逐步形成以“产业的发展带动人气的兴旺,以人气的兴旺促进产业的发展”的良性递进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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