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公式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公式
一、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
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
(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资产负债表公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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