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从2010年10月1日起,贵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调录入时间: 2010-1贵州省贵阳市邮编
1、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和清镇市由原650元调整为830元,调整为730元,息烽县和修文县由原550元调整为65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和清镇市由原6.9元调整为8元,开整为7元,息烽县和修文县由原5.9元调整为6元。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
一、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1、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月830元;
二类区:每月730元;
三类区:每月65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小时8元;)
二类区:每小时7元;
三类区:每小时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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