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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2021 Sum No.520
2021年第4期总第520期
摘要随着国家对于高等学校学生权益的愈加重视,高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应该更好地发挥作用。学生作为高校多元化利益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双一流”建设的主要力量。学生代表大会作为学生提出诉求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该在大学章程中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依托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确学生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行政机关和学术委员会职能的权利,完善学生权益保障制度。
关键词学生代表大会;学生权益;大学章程
The Construction of University Students'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Mechanism Based on the Students' Congress System//FU Haohua,LI Bingyi,ZHANG Tianxing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ing concerning on college students' rights,the students'union should play a more important role. Students are majority of a college's multi-interest subjects who currently make great contribution to the world-class universities and first-class disciplines.The students'congress is the supreme authority where students raise claims.Therefore,the statute of u-niversity should build and perfect the students'congress by set-ting up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students'congress which is af-filiated with the students'union.The mechanism can effectively clarify the students'rights of participating in school's deci-sion-making and supervising school's administrative organs and
academic committees.
Key words the students'congress;college students'rights;the statute of university
1研究目的及意义
1.1国家对于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视
济南高校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1],从打造政策基础、提升服务能力、构建工
作格局、实施“网上共青团”等方面,阐明了共青团如何做好学生权益服务工作。2017年2月,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建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等各类选拔的程序规定,规范处分程序,新增学生申诉环节,增加教育部门对学校行为的监管措施,这一系列内容均彰显了“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的精神。同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2高等学校学生权益的特殊性
高等学校学生权益主要是指法定权利,一方面是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是以高等学校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规定的学生权利[2]。高等学校学生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受教育权,还有获得学籍、参与民主管理、组织参加社团等权利,这区别于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受教育权。高等
基于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高校学生权益保障制度的
构建
富浩华李炳熠张天行
(东北大学冶金学院辽宁·沈阳110819)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DOI:10.16871/jki.kjwha.2021.02.009
作者简介:富浩华(1992—),女,辽宁沈阳人,硕士,助教,德育教师(辅导员),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李炳熠(1983—),男,甘肃人,硕士,讲师,东北大学冶金学院团委书记,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张天行(1991—),女,辽宁沈阳人,硕士,助教,德育教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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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教育不同于义务教育,强调大学自治和依法治校。高校学生多为成年人,具备行为能力,可以实现学生自主管理。学生在高校中享有相应的民主参与权,应该参与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本文讨论的学生权益,指大学章程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确认并保障的学生权利,主要包括学籍权、学习自由、校务参与权、社团组织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奖励资助权、获得救济权。
1.3学生代表大会对于维护学生权益的作用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制度是高校开展学生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形式之一。以东北大学为例,《东北大学章程》明确规定了东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东北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校学代会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学代会制度是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和有效载体,建立健全学代会制度为维护高校学生权益提供了强大的内驱力。
2研究现状
2.1国外现状:协商民主和依法治校构成大学治理结构的核心
美国于1967年制定了《学生权利与自由的联合声明》,该声明成为美国高校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法律基础[3]。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学生知晓权法案》,承认学生拥有知晓校内发生事件信息的权利。美国高校学生不仅可以实现自我管理,还可以直接参与学校发展、学生教育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目前,美国绝大多数高校的董事会、校务会、课程设置委员会中都有学生代表[4],学生有权对学校的教
育教学、行政管理进行监督,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和意见。
在法律保障下,美国学生参与高校治理成为常态,也是美国高校事务管理民主化、专业化的表现之一。而协商民主更是美国一流大学治理结构的核心,这也是大学章程中重点阐述的。大学涉及的利益体是多元而复杂的,从大学外部而言,包括企业、政府等社会各界;从大学内部而言,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等。美国大学章程一般通过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制度、校长负责制和学术评议会来实现不同利益体的多元参与。不同利益体的出发点不同,通过协商民主,以平等的形式对话、讨论,共同决策学校的重大事项。这样可以约束权力,平衡多元体利益,实现利益最大化,形成对于学校全体成员都具有约束力的科学合理的决策。
德国学生议会作为大学生的最高组织机构,通过每年选举一次、每月举行一次会议的方式开展依法治校。学生议会拥有财政权和教学管理的相应权利。
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高校都拥有类似大学委员会的决策机构[5]。大学委员会由高校涉及的多元利益主体共同
构成,包括教师、学生、学校管理人员、社会及政府相关人员,学生也能参与学校政策的制定和监督。2.2国内现状
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就是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但我国目前尚没有以法律形式明确如何保护学生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提出,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但并未提及以何种形式保障学生权益。
我国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和发展等学术事务[6]。
学生要想对学校事务和发展提出建议,大多数情况下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目前,
我国多数高校学代会的主要工作是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学代会提案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要成员,会后再解决学代会提案中提到的问题[7]。这种工作模式一方面存在迟滞性,另一方面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目前,我国多数高校不允许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决策,学
生的表达、监督等权利也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大学章程,规范学生代表大会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建立维护学生权益的长效机制,对于保障学生依法依规参与学校事务管理与监督,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具有重要意义。3研究内容
3.1明确学代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构建系统有效的大学章程,是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正式肯定“三个倡导”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并就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全面的工作部署[8]。对高校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首先体现在大学章程中。大学章程是高校的根本,是国家法制体系在高校的具体体现。不论是大学章程的制定和修订过程,还是章程的解释和执行过程,都要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高校重新审视大学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构建系统完备、务实有效的大学章程,明确学代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学生权益,这是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原动力。
3.2以学生为主体,构建科学有效的学代会运行模式
高校学代会应充分使用大学章程[9]赋予的参与决策权、监督权等权利,加强与学校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的联系,以维护学生权益,实现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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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作为高校学生权益的代表部门,应依托学生会设立专门处理学代会事务的办公部门———学代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监督议案的解决和实施、向学代会反馈议案实施进展、提升学代会舆论影响力等方面工作,并要形成长效机制。学代会常务委员会可以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产生。学代会常务委员会成员有权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的决策,协商处理学代会提案涉及的问题,实现学校行政部门、学生主体、教师主体、社会主体等多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理博弈与良性互动[10]。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学代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学代会日常机构,主要行使监督议案反馈执行和参与学校事务决策的权利。其成员作为各级各类委员会的正式成员,统筹行使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使学生在各层次事务的委员会中都占有一定比例。学代会常务委员会还设立了宣传委员会,充分发挥学生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学生媒体是学生自治组织参与管理的一种重要宣传形式,
宣传委员会要整合、微博、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线上线下直播学代会进程,提高学代会影响力,完善学代会维护学生权益的功能。
4结论
在我国,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高校学生维护自身权益、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载体,对于保障高校学生权益、实现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1]。
高校应在大学章程中明确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依托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确学生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行政机关和学术委员会职能的权利,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障制度,使学生将学校事务当成自己的事务去处理,从而使学生形成较强的凝聚力和行动力。
学生参与高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能力,使学校决策的决定和执行更加合理。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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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前锋
图1
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
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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