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殊病种门诊与家庭病床手续的事项
办理特殊病种门诊与家庭病床手续的事项
特殊家庭(一)申请程序:凡符合特殊病种的门诊与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相关疾病并达到相应疾病认定标准的患者,可申请特殊门诊与家庭病床。具体申请程序为:
1、参保人到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的门诊或家庭病床申请审批表。
2、到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有关资料:⑴、填写审批表;⑵、临床医师书写病情摘要;⑶、复印近期住院病历资料(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并盖章,若证据不充足的,初审定点医院应要求患者作必要的检查(检查费用自负);⑷、提供相应的方案(在药品目录内选择2-4种药品)及所需费用情况。
3、申请人将有关资料送市医疗保险处登记备审。
(二)审批程序:
1、市医疗保险处组织医疗专家委员会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5日集中审批。
2、专家委员会根据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对照相应标准作出审定结论。
3、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审批结果。
(三)报帐程序: 根据审批的时限,分别到市特殊病种门诊定点药店购药或市医保处按规定核报医药费(异地安置人员)。 爱ァ艾 15: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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