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合同3篇_4
店铺转让合同3篇
店铺转让合同 篇1合同转让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街(路)_____ 号的店铺(原为:_____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
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 元,(大写:____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店铺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街(路)__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第一年付款_____%,第二年付清余下____%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店铺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房
  1、转让门面房位于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__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
日止,月租金为__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__月。
  2、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
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它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它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