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有哪些类型
知识就是⼒量,知识也是财富,当我们⼿握某项专利和技术的时候,可以选择与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式来获取⼀些经济利益,那么,技术转让合同都有哪些类型呢?以下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技术转让合同类型的相关知识。
技术转让合同有哪些类型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书⾯形式。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以下类型:
(1)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作为转让⽅将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受让⽅⽀付约定价款所订⽴的合同。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技术所有权的转让。按合同约定受让⽅向转让⽅⽀付使⽤费,转让⽅将专利权移交给受让⽅,受让⽅成为新的专利权⼈。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受让⽅⽀付约定价款订⽴的合同。按合同约定转让⽅格专利申请权移交给受让⽅,受让⽅向转让⽅⽀付转让费,并成为新的专利申请⼈。
(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转让⽅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明确相互之间的技术秘密成果使⽤权、转让权,受让⽅⽀付约定使⽤费的合同。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或其授权⼈作为转让⽅许可受让:⽅在约定范围内实施其专利技术、受让⽅⽀付约定的使⽤费所订⽴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移的是部分或全部的专利使⽤权,专利权仍属于专利权⼈。根据当事⼈双⽅约定实施专利的使⽤权的范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所谓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作为转让⽅许可受让⽅在约定范围内实施其专利,并且专利权⼈不得再在此范围内⾃⾏实施或许可第三⽅实施该专利,受让⽅⽀付约定的使⽤费的合同。约定的范围是指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地区和⽅式。
合同转让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专利权⼈在约定的范围内已把其全部使⽤权转让给了受让⽅,因⽽⽆权再与第三⽅就同⼀专利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也⽆权⾃⾏使⽤同⼀专利。排他实施许可是指在约定范围内专利权⼈作为转让⽅许可受让⽅实施其专利,在此范围内专利权⼈不得再许可第三⽅实施该专利,
但仍保留⾃⼰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受让⽅⽀付约定的使⽤费的合同。其中约定的范围也是指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地区和⽅式。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作为转让⽅许可受让⽅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其专利,专利权⼈可以在同⼀范围内继续许可第三⽅实施或⾃⾏实施同⼀专利,受让⽅⽀付约定使⽤费的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保留了转让⽅在许可受让⽅实施专利的约定范围内的⾃⾏实施和许可他⼈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可以继续多家转让。此外,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新型专利,可以采取⽣产许可,使⽤许可,销售许可等形式。
不同的技术转让合同会对⾃⼰⼿中的权利产⽣不同的影响,当您有转让的意向时,⼀定要根据⾃⼰的实际诉求来签订相应类型的合同,这样才能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最⼤限度的保障⾃⼰的权利。以上便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技术转让合同类型的相关知识,如有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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