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8.22
【字 号】厦府规〔2021〕5号
【施行日期】2021.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厦府规〔202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全局理念,按照“七
以七为”部署要求,以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运用改革的思维、市场的办法,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旅游业投资、建设、生产、服务、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更好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发展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总目标,坚持“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理念,高品位打造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城市,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大力拓展全域旅游内涵,实现产业全域覆盖、景区全域联动、产品全域优化、线路全域统筹、品牌全域整合、市场全域营销,推动旅游产业高端化精品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旅游收入超过3700亿元,年均增幅15%;到203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0亿元。
  二、提升产业能级
  (三)优化发展格局。着眼打造旅游核心区,突破旅游资源瓶颈,在“山海交融、岛湾一体、中西合璧”上下功夫,坚持岛湾一体,依托“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文旅载体平台,持续构建以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为吸引核,以本岛城市度假区、海湾新城休闲区、都市近郊游憩区、北部山地生态旅游区为功能区,以本岛东部片区、环东海域新城片区、集美新
城片区、马銮湾新城片区、东部体育会展片区、翔安机场片区等为节点的“一核、四区、多节点”全域旅游发展格局。突出“环岛、环湾、环山”空间布局,加快岛内外一体化进程,实现海湾联动、城乡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各新城片区指挥部)
  (四)强化区域定位。以“厦门生活”为核心、以“海上花园诗意厦门”为特,推进本岛构建集滨海观光、文化休闲、城市度假、商务会展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化、品质化城市度假区,成为厦门传统生活的集中展示地与体验地,打造国际级城市休闲度假目的地。挖掘海洋文化、海湾风情、城市性格,以东、西海湾与海湾新城共同构建大海湾格局,打造海湾休闲、娱乐、康养、文创、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海湾新城休闲区、国家级海洋文化体验区、现代厦门城市形象核心展示区。依托区域内丰富的文化资源、生态资源、温泉资源、农业资源及村镇资源,以厦门独特的侨乡历史文化、闽南传统文化、特产业文化为主线,以城市休闲、生态康养、主题游乐、田园体验为主体功能,打造以生态游憩空间、特小镇休闲空间、传统文化体验空间为主要载体的都市近郊游憩区。依托北部片区优越的山地生态环境、丰富的地热温泉资源,引入以汀溪温泉养生产品为依托的大健康服务产业、以四大森林公园产品为依托的生态绿康养产业,构建北部山地生态旅游区。(责任
单位:市文旅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各新城片区指挥部)
  (五)提升发展质量。提升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的文化品质,强化音乐之岛的人文气质,形成世界文化遗产深度体验地,全力推进数字鼓浪屿建设,打造智慧景区标杆示范;充分挖掘中山路步行街发展优势与文化潜力,强化商旅文融合发展,打造高品质步行街;全面提升园林植物园、园林博览苑、天竺山森林公园景区服务环境和服务品质,促进景区丰富内涵、提升体验,加快推动园林植物园创建国家5A级景区;紧扣生态文旅新名片、闽南文化新传承的功能定位,加快东坪山片区发展提升,建设国家级城市生态公园,形成本岛生态休闲旅游新地标;以知名IP(品牌)驱动,加快引进大型文旅项目,着力将马銮湾集美岛、环东海域丙洲岛等打造为时代气息浓郁的大型游乐片区;深度开发环岛路、五缘湾、环东海域、海沧湾、马銮湾等滨海旅游资源,优化滨海住宿周边环境,配置高端酒店度假,完善滨海休闲娱乐配套,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推动思明区、海沧区、同安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推进五缘湾片区、环东海域同安湾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惠和石文化园、英雄三岛战地观光园创建国家4A级景区,力争到2025年实现“区区有4A”。(责任单位:鼓浪屿管委会,各新城片区指挥部,中山路片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东坪山片区发展提升指挥部,
福建省旅游景点
市市政园林局、市文旅局,各区政府)
  三、丰富产品供给
  (六)升级滨海旅游。组织实施客运码头、航线资源整合提升,加快美峰体育公园、嵩屿、新体育中心、高崎渔港、胡里山炮台等客运码头新建改造,打造海上旅游为主、兼顾跨岛通勤的厦门湾海上客运体系;推动从事经营性海上休闲活动的游艇、帆船落实备案管理,引导高端项目开发,提升游艇、帆船体验品质;鼓励海上旅游业者投建高档客船或升级改造客船,拓展海上休闲渔业项目,丰富海上特旅游产品;加快环东海域海上旅游发展,同步建设码头后方陆域空间和前沿亲水活力休闲娱乐项目,打造水上休闲运动深度体验区。鼓励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建设“港城融合、港旅融合”的国际邮轮母港,加快“海上世界”文旅综合体项目建设,吸引邮轮公司以厦门为母港开发常态化邮轮航线和“海上丝绸之路”特航线,完善邮轮产业链,提升港口服务水平。推动“鼓浪屿”号邮轮在国际邮轮市场全面复苏前,以厦门为母港试点运营海上游航线。(责任单位:厦门港口局、市体育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各区政府,各新城片区指挥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七)繁荣夜间旅游。积极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夜游、夜娱、夜秀、夜购”等夜间旅游品牌,提升鹭江夜游、环鼓浪屿夜游等海上游服务品质。策划开发鹭江两岸灯光秀夜游等特产品线路。丰富中山路步行街、曾厝垵文创街区、沙坡尾商圈、西堤咖啡一条街、金山航空古地石广场、国际游艇汇等商街夜市的文旅消费业态。培育常态化的高甲戏、歌仔戏、南音、民间舞等具有浓郁闽南风情的夜间演出。引进更多电音节、荧光夜跑等夜间品牌节事活动。开发建设胡里山炮台沉浸式夜游秀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开展互动体验活动。依托特区1980、龙山文创园、沙坡尾、曾厝垵、嘉禾良库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策划推出夜间文化创意设计、成果展示等活动。完善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延长公共交通末班车的运营时间或提供旅游专线等差异化服务。引导旅行社积极宣传推广夜间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新城片区指挥部,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厦门港口局、市建设局,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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