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维权法律知识知多少
马上就要到三⼋妇⼥节了,您对妇⼥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整理了⼀些关于妇⼥法律知识的内容与⼤家分享,希望对⼤家有所帮助并有所感悟!
●民法典关于妇⼥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百⼆⼗⼋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年⼈、残疾⼈、妇⼥、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千零四⼗⼀条规定,实⾏婚姻⾃由、⼀夫⼀妻、男⼥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未成年⼈、⽼年⼈、残疾⼈的合法权益。
●什么⾏为属于家暴⾏为?
《中华⼈民共和国反家庭暴⼒法》第⼆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式实施的⾝体、精神等侵害⾏为。
●遭遇家暴时,⼥性应向谁求助?
《中华⼈民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第四⼗六条规定,禁⽌对妇⼥实施家庭暴⼒。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家庭暴⼒。公安、民政、司法⾏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众性⾃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家庭暴⼒,依法为受害妇⼥提供救助。
●反家暴法中的临时庇护场所制度是什么?
反家暴法第⼗⼋条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受害⼈提供临时⽣活帮助。
●申请⼈⾝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
反家暴法第⼆⼗三条规定,当事⼈因遭受家庭暴⼒或者⾯临家庭暴⼒的现实危险,向⼈民法院申请⼈⾝安全保护令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遭遇家暴,应搜集、固定什么证据?
出警记录、家暴告诫书,加害⼈的书⾯保证、悔过书,具有认知能⼒的未成年⼦⼥的证⾔,有旁证⽀持的视听资料、⽹络聊天记录等电⼦信息,等等。
●⼥性在求学时遭遇性别歧视怎么办?
妇⼥权益保障法第⼗六条规定,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在⼊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享有与男⼦平等的权利。学校在录取学⽣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性或者提⾼对⼥性的录取标准。
●⼥职⼯在求职时遭遇⽤⼈单位性别歧视怎么办?
妇⼥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在录⽤职⼯时,除不适合妇⼥的⼯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妇⼥或者提⾼对妇⼥的录⽤标准。各单位在录⽤⼥职⼯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职⼯结婚、⽣育的内容。禁⽌录⽤未满⼗六周岁的⼥性未成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1)矿⼭井下作业;(2)体⼒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劳动强度的作业;
(3)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的作业。
●⼥职⼯在结婚、怀孕、产假、哺乳、退休时,是否会遭遇⽤⼈单位性别歧视?
妇⼥权益保障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职⼯的⼯资,辞退⼥职⼯,单⽅解除劳动(聘⽤)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职⼯要求终⽌劳动(聘⽤)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
●⼥职⼯休产假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有保护性待遇?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条明确指出,⼥职⼯产假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职⼯⽣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按照⽣育保险规定的项⽬和标准,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由⽤⼈单位⽀付。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的⼥职⼯,⽤⼈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职⼯安排1⼩时哺乳时间;⼥职⼯⽣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每天增加1⼩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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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遭遇性骚扰,应该怎么办?
妇⼥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对妇⼥实施性骚扰。受害妇⼥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民法典第⼀千零⼀⼗条规定,违背他⼈意愿,以⾔语、⽂字、图像、肢体⾏为等⽅式对他⼈实施性骚扰的,受害⼈有权依法请求⾏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和制⽌利⽤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擅⾃堕胎,丈夫有权要求赔偿吗?
妇⼥权益保障法第五⼗⼀条规定,妇⼥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育⼦⼥的权利,也有不⽣育的⾃由。
●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妇⼥权益保障法第五⼗⼆条规定,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妇⼥权益保障法第五⼗三条规定,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组织投诉,妇⼥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本报记者兰萃通讯员邢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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