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沪建审改〔2018〕3号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批流程,方便企业办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18〕14号),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实施细则。家庭居室装修工程、居住类房屋修缮工程等除外。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既有建筑物,是指已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交付使用的建筑物。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装饰装修工程,是指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建筑装饰装修涉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大修工程等按规定需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按
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的审批流程办理。
二、职责分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
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特定地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综合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审批、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资源、消防、抗震、房管、城管、文物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事项的审批、监督验收等管理工作。
三、工程分类
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为一般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一般类装修工程”)和特殊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特殊类装修工程”)两类。
上述所称的特殊类装修工程,是指包含建筑结构(但不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调整、防火设施变动等可能影响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各种处理活动。其中,涉及防火设施变动的,主要是指防火、防烟分区和安全疏散体系发生设计变更等的活动。
上述所称的一般类装修工程,是指除特殊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范围之外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办理阶段和事项
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批流程包括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实行差别化管理、进行分类审批。
(一)一般类装修工程
推行承诺告知,简化事前审批,强化承诺履约行为的批后监管。按阶段分别办理以下事项:
施工许可证阶段:施工许可证核发。
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特殊类装修工程
对照本市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加强对质量和安全的监管。按阶段分别办理以下事项:
施工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涵盖消防、抗震等内容)、施工许可证核发。
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
五、办理方式、程序和时限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
一般类装修工程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其中:
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验收备案
(2个工作日)。
特殊类装修工程办理时限为14个工作日,其中:
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核发(2个工作日)。
沪上知名的装修机构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验收备案(2个工作日)。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施工许可阶段
建设单位在项目已获得批准且设计、施工等企业已确定后进入施工许可阶段,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施工许可阶段的各项手续办理。
项目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有关的招标投标活动。
1、申请表填写和申报资料上传
建设单位在线填写《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上传既有建筑物所有权证(如建设单位为租赁取得既有建筑物的使用权,则需一并上传租赁合同和既有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相关证明文书)、承诺书、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等项目申报所需资料。
2、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材料上传(特殊类装修项目所需)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编制完成且按照上传的规定格式完成施工图数字化平台图纸(包含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电子签章的)准备的,可按照项目所属分类的不同要求,上传图纸及附件等。
涉及超限建筑、特种结构及复杂的改造结构等项目,需要对抗震鉴定方法和鉴定结果进行专项论证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前完成相关专项论证的评审(相关专项论证评审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并将评审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材料之一。
3、提交施工许可申请
建设单位审核信息和图纸资料完整且真实无误后,在线提交施工许可阶段的一口申请。
4、建设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对于一般类装修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
对于特殊类装修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后,将项目信息同步发送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依次开展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的审查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接受消防管理部门的委托,就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消防设计等相关内容进行一并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理时限分别为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2个工作日之内。
建设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建设单位,并将信息同步发送规划国土资源、消防、房管、文物、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就项目是否规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规避涉及历史文化风貌区、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建筑等相关批准手续,以及项目所属既有建筑物是否涉属违法建筑、项目是否存在违法搭建等违法违规情况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二)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单位依法自行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后,正式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协调竣工验收阶段各项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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