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表(修善版)
中国历代职官表
职官表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丞相府
御史大夫寺
太尉府
丞相
(相国)
辅佐皇帝,综理国政,统领百官
御史大夫
监察、执法之任,兼掌重要文书图籍
副丞相
太尉
掌军事,全国军首脑
武职
奉常
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
郎中令
守卫宫殿门户
卫尉
掌宫门警卫
太仆
掌皇帝舆马及马政
廷尉
掌刑狱
典客
归附部事务
宗正
掌皇族事务
治粟内史
掌租税钱谷盐铁
少府
掌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制造
皇帝私府
中央其它官职
中尉
掌京师治安
武职
将作少府
掌宫室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
内史
掌治京畿地方
监御史
掌监郡事
(地方)
郡守
掌郡治
郡尉
掌郡之军事
郡丞
辅佐郡守
县令
县长
掌县治
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
县丞
县尉
丞佐令并掌刑狱,尉掌兵事
县以下,十里为亭,有亭长;十亭为乡,有三老等
西汉职官表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三司)
丞相
(相国)
秩万石金印紫绶
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哀帝时改为大司徒
御史大夫
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外掌督部刺史,内掌公卿奏事举劾
副丞相。成帝时改为大司空
太尉
秩万石金印紫绶
掌全国
武帝时改为大司马
将军
金印紫绶
掌兵及四夷
不常置
九卿
太常
秩中二千石
掌宗庙礼仪
秦之奉常,景帝时改之,莽又改为秩宗
光录勋
秩中二千石
掌宫殿掖门户
秦之郎中令,武帝时改
卫尉
秩中二千石
掌宫门卫屯兵
景帝时曾改为中大夫令,不久复称
太仆
秩中二千石
掌舆马
廷尉
(大理)
秩中二千石
掌刑辟
景帝时曾改为大理,武帝时复旧
大鸿胪
秩中二千石
掌诸归义部族
秦之典客景帝时改为大行令,武帝时改为此
宗正
秩中二千石
掌皇族亲属
平帝时改为宗伯
大司农
秩中二千石
掌谷货
秦之治粟内史,景帝时改为大农,武帝时改为此
少府
秩中二千石
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
中央其它官职
执金吾
秩中二千石
掌巡防京师
秦之中尉,武帝初改
将作少府
秩二千石
掌治宫室
景帝时改为大匠
内史
秩二千石
掌治京师
分置左、右内史,武帝时改右内史为京兆尹, 改左内史为左冯翊
主爵都尉
秩二千石
掌列候
秦官主爵中尉,景帝时改为此,武帝时改为右扶风,职掌全异
司隶校尉
秩二千石
纠察京畿诸
司中都官徒隶,专治巫蛊之案,之后掌纠察之权
(地方官职)
十三州部
(本系监察区)
刺史(每州一人)
(牧)
秩二千石
监察郡事
成帝时曾改为牧,其后复称为刺史,又复州牧
郡守
秩二千石
掌治其郡
景帝时改为
郡丞
秩六百石
郡佐
都尉
秩比二千石
掌佐守典武职甲卒
地位与郡守相当
县令
县长
令,千石至六百石
长,五百石至三百石
掌县治
秦朝历代皇帝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
县丞
县尉
四百石至二百石
丞佐令并掌刑狱,尉掌兵事
县以下,十里为亭有亭长十亭为乡有三老等
王侯国
王国相
秩二千石
职如郡守
侯国相
千石
职如县令
东汉职官表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三司)
司徒
秩万石
掌民事。四方民事功课,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国有大疑大事,通而论之
即西汉之丞相,光武帝改为大司徒,后去大字
司空
秩万石
掌水土事。四方水土功课,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国有大造大疑,谏争
即西汉之御史大夫,但职掌不尽相同。光武帝改为大司空,后去大字
太尉
秩万石
兵事。四方兵事功课,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
光武帝置大司马,建武时改
将军
金印紫绶
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
不常置。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
九卿
太常
秩中二千石
掌礼仪祭祀
光武帝时,少府中之尚书台,职权渐重,组织亦大,三公九卿权力削弱
光录勋
秩中二千石
掌宿宫殿门户
卫尉
秩中二千石
掌宫门卫士,宫中巡查事
太仆
秩中二千石
掌车马
廷尉
秩中二千石
掌平狱,奏当所应
大鸿胪
秩中二千石
掌诸侯及四方归义部族
宗正
秩中二千石
族亲属
大司农
秩中二千石
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
少府
秩中二千石
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
中央其它官职
执金吾
秩中二千石
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
大长秋
二千石
职掌奉宣中宫命
将作大
二千石
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
司隶校尉
比二千石
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孝武帝初置成帝省光武帝复置,并领一州
(地方)
刺史
二千
掌州之治
光武帝复刺史十二人,各领一州
太守
秩二千石
掌郡之治
东都洛阳设河南尹,秩中二千石
郡丞
秩六百石
佐守
县令
县长
令,秩千石;长,四百石或三百石
掌县之治
以下仍置乡、亭、里
三国两晋南北朝职官表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相国
(大丞相)
第一品
佐理国政
三国均置
三师
太师
太傅
太保
第一品
导皇帝以善德(无常职)
三国只置太傅
三公
九卿
(与东汉体制
三公,一品
九卿,三品
总领纲纪,统领诸官
三国均置
尚书台
(南朝置省
尚书令
辅助君主,综理万机
三国均置
尚书仆射
尚书令之副手
三国均置
中书省
(魏晋始置
中书监
掌尚书奏事,掌机密
三国均置
中书令
第三品
平尚书奏事
三国均置
门下省
(西晋始置)
侍中
第三品
掌宾赞威护驾备顾问
魏置,蜀吴不详
秘书省
秘书监
掌文艺图籍
魏蜀置,吴为秘书郎
御史台
御史中丞
掌受公卿奏事,察举非法
三国均置
中央其它官职
执金吾
第三品
掌宫外巡戒
三国均置
将作大
第三品
掌宫室宗庙等营建
魏吴置,蜀不详
大长秋
第三品
掌宫中诸事
三国均置
散骑
第三品
掌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三国均置
城门校尉
第四品
掌护京师城门
魏吴置,蜀不详
都水使者
掌天下河渠水利
魏置,蜀吴不详
司州
司隶校尉
第三品
掌察百官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并领一州
魏蜀置,吴无
刺史(牧)
第四品至
巡行郡国录,囚徒考殿录
三国均置
太守
第五品
令、长
八品
职官表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为皇帝辅弼之官
品级据隋文帝时之制,其后炀帝又略有变动
(下同)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同汉代之职掌
尚书省
尚书令
(一人)
正一品
掌国政庶务,敷奏万机
左、右仆射各一人
从二品
为尚书令之副手
六部尚书
(各一人)
正三品
分掌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部
六部之制至隋始确定,此制一直行清末,增新部
六部侍郎
(三十六人)
正四品
掌六部
尚书左、右丞
(各一人)
从四品
佐令和仆射
门下省
纳言
(即侍中二人)
正三品
掌尽规献纳,纠正违阕
因避杨忠之讳,凡中字皆不用,以此代之
给事黄门侍郎
(四人)
正四品
掌机密文件,备皇帝顾问
内史省
(即中书省)
内史令
(即中书令,一人)
正三品
掌出内帝命,拟诏制诰
隋文帝时,确定内史省出令,门下省覆奏,尚书省施行
内史侍郎
(四人)
正四品
内史令之副手
御史台
御史大夫
(一人)
从三品
掌监察、执法
治书侍御史
从五品
侍御史
从七品
监察御史
从八品
九寺
(九卿)
(各一人)
隋承北齐设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唐宋沿置
少卿
(各一至二人)
正四
国子监
国子祭酒
从三品
掌教育行政
国子监与少府监、长秋监、将作监、都水监合称五监
国子司业
从四品
国子博士
正五品
太学博士
正六品
国子助教
从六品
()
刺史
(郡太守)
上州:正三品
中州:从三品
下州:正四品
掌其州治
炀帝时改郡称州时州长为刺史;称郡时郡长为太守
通守
同上
在太守之下,炀帝置
长史、司马
正五品至正六品
县令
上县:从六品
中县:从七品
下县:正八品
从八品至从九品
从九品
唐朝职官表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师
太师
太傅
太保
正一品
辅佐天子
一种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
三公
太尉
司徒
司空
正一品
辅佐天子
尚书省
(高宗李治时称为中台, 武则天时称为文昌台)
尚书令
(一人)
正二品
掌军国政务,典领百官
1.唐初,太宗李世民未继位前,曾任尚书令,此后臣下不敢居此位,遂不设
2.左右仆射曾经改为左右丞相。左仆射统吏、户、礼三部右仆射统兵、刑、工三部
3.每部下属四司,六部合二十四司
尚书左、右仆射
(各一人)
从二品
佐尚书令,兼劾御史举不当者
吏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管全国官吏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
户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
礼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
兵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务
刑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国家法律、刑狱等事务
工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务
六部侍郎
正四品上
尚书左丞
(一人)
正四品上
尚书右丞
(一人)
从四品下
六部各司郎中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
从六品上
门下省
(高宗李治时称为台, 武则天时称为鸾台,玄宗为黄门省)
侍中
(二人)
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
掌出纳帝命,驳正违失
侍中曾改为黄门监。高宗、玄宗时称为左相
门下侍郎
(二人)
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
佐侍中
给事中
(四人)
正五品上
掌审议、封驳、诏敕、奏章等事
左散骑常侍
(二人)
正三品下
无实际职权,乃达官所用
左谏议大夫
(四人)
正四品下
掌侍从规谏
左补阙
(六人)
从七品上
对皇帝进行规谏,并举荐人才
左拾遗
(六人)
从八品上
职务同上
中书省
(高宗李治时称为西台,武则天时称为凤阁,玄宗时又称为紫微省)
中书令
(二人)
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
掌军国政令,统和天人
1.中书令曾改为紫微令。高宗、玄宗时称为右
2.三省分工: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
3.三省长官或以本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为宰相
中书侍郎
(二人)
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
佐中书令
中书舍人
(六人)
正五品上
掌诏令、侍从、宣旨、慰劳等事
右散骑常侍
(二人)
正三品下
同左散骑常侍
谏议大夫
(四人)
正四品下
谏议大夫
右补阙
(六人)
从七品上
同左补阙
右拾遗
(六人)
从八品上
同左拾遗
御史台
御史大夫
正三品
专掌监察、执法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
唐之御史台分三部:台院、殿院、察院
御史中丞
正四品上
侍御史
从六品下
监察御史
正八品上
国子监
国子祭酒
从三品
掌教育行政
国子司业
从四品下
国子博士
正五品上
太学博士
正六品上
国子助教
从六品上
监丞
从六品下
(本系监察区)
观察处置使
(每道一人)
掌监察州县官吏,举善纠恶。以后兼理民事
唐初划全国为十道,开元时分为十五道。此职多由节度使兼任,权势颇大
刺史
(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
中州:正四品
下州:正四品下
掌州之治
1.唐于三京(京兆、河南、太原)五州(益、并、扬、荆、潞)设府其它地方设州。三京各设牧一人(从二品),尹一人(从三品)
2.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
3.六曹为: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土
4.三曹为:司仓、司户、司法
别驾
(一人)
上州:从四品下
中州:正五品下
下州:从五品上
为刺史的佐史
长史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上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正六品
掌一州兵马
司马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
中州:正六品
下州: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
(一人)
上州:从七品
中州:正八品上
下州:从八品上
掌纠正各曹职事
录事
(一至二人)
上州:从品下
中州:从九品上
下州:从九品下
六曹参军
(各一人)
上州:从七品下
中州:正八品
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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