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被代表:从中药解析出的化合物还是中药吗
中医被代表:从中药解析出的化合物还是中药吗
作为中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现代化的主要方向就是要创制现代化的新药。从近半个世纪的中药现代化历程来看,这种现代化的新药又分两类,一类是具有现代化药剂型的中成药,比如复方丹参滴丸、清开灵注射液等;一类则是直接从单味中药或者复方制剂中解构出单体化合物,并通过结构修饰,将其开发成为能够用于疾病的新药,比如青蒿素、黄连素等。青蒿素不仅以其疟疾的确切效果为世界各国临床医生所使用,更以其主要发明人屠呦呦教授被授予诺贝尔医学奖而为中国人所熟知。由于青蒿素是从中药材青蒿中分离出来的药物,许多分不清中西药类别的人士就将其视为中药,并认为青蒿素的研制成功是中医药领域现代创新的重大成果。如果说青蒿素是中药,那么从麻黄里提取出来的、从黄连中提取出来的黄连素是不是中药?从中药中解析单体化合物能成为中药现代化的主要研究方向吗?
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清楚中药与西药的各自定义以及本质区别。只有给出中药分类的判定标准,才能准确地判定青蒿素、以及黄连素这些源于中药的化合物是不是中药。按照教科书的定义,中药就是来自于天然,采用性味归经、升降沉浮、毒性、功能主治等中药理论进行详细描述,并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于临床和养生保健的药物。西药则是相对于中药而言,一般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成或从原生自然物中分离制成,并采用分子结构、理化性质、药理毒理、适应症以及毒副作用、不良反应等西药理论完整表达,在西医理论指导下应用于临床和预防的药物。对比中西药各自的定义,我们不
难判定包括青蒿素在内的中药提取化合物都应属于西药。青蒿素的抽象内涵是由西药理论来表达和规范的,而且始终是在西医临床上应用,具备所有西药的共同特征。
从中西药所使用的药物形态差异可以看出,中药一般是直接以原生的整体形态入药,而西药则是以建构的单体化合物实体入药。那么西药为何必须将原生的动植物材料破坏掉,通过从中解析出次级或者更加低层级形态的化合物单体,才能将这些化合物单体开发成疗效确切的药物,而不是直接像中医那样将原生态的植物整体入药,用于临床疾病?其实,西医西药的发展并没有脱离其理性主义文化的母体,受制于原子主义和理性主义两大特征,还原思维和逻辑建构贯穿着西药诞生与发展的全过程。从古希腊自然哲学开始,西方哲学就否定人类视野直观到的自然物,认为这些时时刻刻都处在变化过程中的自然现象是靠不住的,必须将其还原成为静止和不变的本体状态,才能认知这些事物的本质,这就是西方文化原子主义的根源。古希腊原子主义历经恩培多克勒的四元素说、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导向近代欧洲的唯物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始终主宰着西方理性主义文化的方向。尤其是欧洲近代化学家在原子论的主导下通过解析自然物分离出更低层级的化合物,便开启了西药的现代用药历史。西药的药物形态恰是西方还原思维的产物,还原思维决定了西方人否定自然物原生态入药,必须从中分离出有效的单体化合物。
屠呦呦教授从中药青蒿中分离青蒿素并对分离单体进行重新建构是严格按着西药研发的思路和理论进行的,与其他传统西药的分离与重新建构的过程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唯一不影响药物属性的区别就是屠呦呦教授在研发过程中受到了晋代医学家葛洪所著《肘后备急方》的启发。青蒿素经过结构修饰之后制成特定的剂型,并完全通过西药的理论描述,一直用于西医临床疟原虫感染引起的疟疾。从临床反馈来看,疟原虫对青蒿素的耐药性已经开始出现,而耐药性正是西药的特征。由此可见,即使青蒿素是在中医典籍的启示下从中药材中解析出来,也改变不了化学药物的属性。岂止是青蒿素,所有那些从中药材与中药中解析出来的单体化合物做成的制剂都是化学药物,而不是中药。从原生植物中解析出单体化合物入药本来就是西药研发的主要途径,但在中医药古典文献的启发下,有目的地选择中药材去提取有生物活性和作用的化学药物,属于中国化药学界研发新药的独特的优势,浩如烟海的中医药文献为广大研究中药材的化学分析技术人员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青蒿素是从什么植物中提取出来的受科学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医政管理部门与中医主流学界都将从中药中解析单体化合物作为中药现代化的主要方向。这种战略意识的本质还是以西药理论为标准,即现代化的中药就应该有现代西药那样的研制方法和实体形态。对科学主义的笃信遮蔽了中医主流学界对这种思路正确与否的反思,导致人们在这条错误的西化路径上越走越远。中药的本质就是其原生形态下由自然界赋予的自然属性,比如四气五味,一旦被解构还原成单体化合物,就异化成为了非本质的他者。这种现代化不是中药的发展,而是中药的废除。几千年积累下来的无以计数的中药品种,最后被现代化成为为数不多的具有耐药性的化药,这难道就是我们所要的现代化吗?发展中医中药本来是为了更好地防治疾病,如果这种异化性的现代化发展方向违背了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文化特征,也就丧失了其初始被赋予的意义。
要想对某种事物做出准确的判断,必须要遵守该事物所内涵的本质和文化特征,决不能根据自我意识中的非理性情感对其进行曲解。不管从中药中解析出来的化合物具有多么显著的防治疾病的作用,它们都是不折不扣的西药。这种研发方向属于西药范畴,而不是中药范畴。如果中医主流学界还在受制于科学主义的意识形态,继续强化这条“中药现代化”的路径,或许达到废医派所提出的“废医废药”的目标真的会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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