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格式、内容及记录范围
大  事  记
一、格式
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
时间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每件大事年、月、日齐备。对时间不确切的事件,应尽力进行考证,大事记条款,严格按照大事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
二、内容
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所产生的重大反响和出现的重大问题;
机构设置、体制变动、重要人事调动等机构和组织变动情况;
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包括内务和外事活动;
上级到该地区、本部门参加重大活动,或检查、指导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指示
等;
该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等。
三、记录范围
(一)属大事、要事的记录范围
1.人事变动事。包括:该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调动;本机关所属干部的重要奖励、处分、离休、退休和逝世等事。
2.组织变动事。包括:该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机构的成立、撤销、合并;本机关及所属下级名称的更改、职权范围的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变更、的迁移,人员编制增减等事.
3.其他事。包括:该地区、本机关之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在该地区、本机关发生的影响,以及该地区、本机关发生的重大社会动态、事故;气象的重大变化,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善后处理等事。
(二)属日常重要工作或活动的记录范围
考证时间1.上级对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包括:上级对本级的工作活动重要的书面或电话指示、指导;领导人亲临视察、检查以及提出的主要意见。
2.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包括:对上级重要指示、指导、意见、精神的贯彻情况;本级机关发出的重要文件;重要决策和决议事项;本级领导人对机关部门或下属单位所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该地区、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本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外事活动和出访等。
3.其他工作和活动。包括:本级机关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工作成就,以及重大发明创造等;本级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失误以及上级的批评和本级对失误所采取的措施、办法等。
四、主体写法
每事一条,每条一记。
五、写法要求
(一)准确无误,要素齐全。
(二)择大事而摘其要。
(三)有大事则记,无大事则不记,不必勉强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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