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汽车用油监督抽检抽样规范
加油站汽车用油监督抽检抽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各环节加油站成品油的抽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区域内加油站内加油机销售的汽油、柴油的日常监督、监督抽查工作
时的抽样。
按本文件抽取的样品不适用于检验蒸气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CCGF 606.7 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DB14/T 1432 加油站成品油抽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受检样品
用于检验的样品。
3.2 备检样品
指与受检样品同时抽取,用于复检的留存样品。清洗加油站油罐
3.3 抽样基数
指抽样时被抽样品加油机加油所对应油罐中成品油的存量。
4 抽样原则
4.1 随机性
抽出用以评定整批产品的样品,应是不加任何选择的,按随机原则抽取。
4.2 代表性
抽样所得的样品应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应是以整批产品中所取出的全部个别样品(份样)集成大样来代表整批产品,不应以个别样品(份样)来代表整批。
4.3 可行性
抽样的方法、使用的工具及样品数量应是合理可行、切合实际的,符合样品检验的要求,应在确保随机性,代表性的基础上做到快速、经济和可操性强。
4.4 公正性
抽样工作应在承担任务的机构主持下完成,抽样人员应亲自到场抽样。受检单位人员可陪同抽样,但不应干扰已定抽样方案的实施。
5 抽样准备
5.1 抽样方案的编制
根据抽检任务的要求,制定抽样方案,方案包括:
——抽样前的培训(国家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相关产品标准、抽样文书填写、抽样方法等培训);
——抽样地点(区域、城市、抽样点);
——抽样人员(至少两名抽样人员同时到抽样现场);
——抽样时间;
——所抽样品的品种和数量;
——抽样程序;
——所抽样品的封装、处理和运输。
5.2 抽样前准备
5.2.1 证件
抽样人员应准备好抽检任务的相关文件,抽样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执法证件等。
5.2.2 抽样文书
《产品抽样检验告知书》、《产品抽样检验封条》、《产品抽样单》、《**抽样检验样品购置费用告知书》、《**抽样检验拒绝抽样认定书》、《**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
承检机构承担抽样任务时,还需持有盖有组织抽检的监管部门公章的《**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或复印件。
5.2.3 采样工具
硬件设备:平板电脑、抽样手机、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影像记录仪、抽样容器、胶带。
采样穿戴物品:防静电的衣服、头套(帽子),手套,口罩等。
样品容器:容器应为消洁干燥具有密封功能的铝制容器(由不含铅、锌材质制成)或棕玻璃瓶(最小容积3L)。
其他:笔、印泥、备用金或公务卡(用于支付购买样品费用)。
6 抽样现场准备
6.1抽样前先将油罐至加油管线内静置成品油放出(根据油罐至加油距离不同由加油站陪同人员确认放出量),再进行抽样。
6.2 抽样前抽样人员对抽样容器进行清洗,并对清洗后的废油进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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