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12.07.05
∙【文 号】银发[2012]169号
各银行贷款利率∙【施行日期】2012.07.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外汇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
(银发﹝2012﹞16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 01 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调整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一)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3. 25%下调至3%,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1)。
(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6. 31%下调至6%,下调0.31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2)。
(三)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
现行的0.4%下调至0.35%,下调0. 05个百分点;上午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8 5%下调至2.6%,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2%下调至4%,下调0.20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7%下调至4. 5%,下调0.20个百分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建金﹝2009﹞16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下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4 3%下调至3. 12%,下调0.31个百分点。
二、调整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贷款利率下限由基准利率的0.8倍调整为0.7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相应调整,仍保持原区间不变,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
三、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溧圳市中心支行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开办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督促按时
执行。
四、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各分支机构(发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还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参与设立的村镇银行),保证此次利率调整工作按时完成。
五、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 利 率 |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一、活期存款 | 0.40 | 0.35 |
二、定期存款 | ||
(一)整存整取 | ||
三个月 | 2.85 | 2.60 |
半 年 | 3.05 | 2.80 |
一 年 | 3.25 | 3.00 |
二 年 | 4.10 | 3.75 |
三 年 | 4.65 | 4.25 |
五 年 | 5.10 | 4.75 |
(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 ||
一 年 | 2.85 | 2.60 |
三 年 | 3.05 | 2.80 |
五 年 | 3.25 | 3.00 |
(三)定活两便 |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 |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 |
三、协定存款 | 1.21 | 1.15 |
四、通知存款 | ||
一 天七 天 | 0.851.39 | 0.801.35 |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当年缴存上年结转 | 0.402.85 | 0.352.60 |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 利 率 |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一、短期贷款 | ||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 5.856.31 | 5.606.00 |
二、中长期贷款 | ||
一至三年(含三年)三至五年(含五年)五年以上 | 6.406.656.80 | 6.156.406.55 |
三、贴现 |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 | 同前 |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五年以上 | 4.204.7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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