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专业实习大纲
《毕业实习》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开课单位
文化与传播学院
课程类别
实践创新课程
课程名称
毕业实习
课程编码
3110000003
开课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生
开课学期
8
学时/学分
总学时4周实践课学时128/学分4
课程介绍:
毕业实习是大学本科教育最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二、课程目标
通过实习活动,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够切实地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成培养方案预定的培养目标,使学生具有以“文化+教育”为导向的专业要求。本课程对学生达到如下毕业要求有贡献:
1 知识要求
1.4 注重观察和体验,善于积累生活经验。
2 能力要求
2.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实际的问题。
2.4努力实现个性化发展。要通过修不同模块课程,实、语、文秘、文化产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同方向的差异化发展,通过跨学科选修现个性发展
3  素质要求
3.3.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合作素养。
课程目标支撑的毕业要求
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
课程目标
(1)
(2)
(3)
(4)
1
1 知识要求
1.4 注重观察和体验,善于积累生活经验。
2
2 能力要求
2.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实际的问题。
2.4努力实现个性化发展。要通过修不同模块课程,实、语、文秘、文化产业方向的差异化发展,通过跨学科选修现个性发展
3
2 能力要求
2.4努力实现个性化发展。要通过修不同模块课程,实、语、文秘、文化产业方向的差异化发展,通过跨学科选修现个性发展
4
3  素质要求
3.3.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合作素养。
三、实习内容与目标
根据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生的实习诉求,本次实习从教师教育、文化产业管理等两个方向,安排相应的实习内容。
1、教师教育方向
实习内容: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教育科研。理论结合实际,培养教学实践能力和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了解和研究中学教育教学状况,写出教育教学论文。目标是培养从事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2、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实习内容:传统文化培训;资料整理;手工制作;短视频策划拍摄等文创设计;非遗、文物、人物宣传等。目标是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
四、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根据具体实习内容而定。
五、说明
(一)实习形式
原则上要求学生均应参加文化与传播学院安排的集中式毕业实习,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爱好选择实习岗位,再依据实习内容进行分组,最后由毕业实习单位集中安排实习岗位。集中式毕业实习由文化与传播学院派专人负责管理,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由文化与传播学院派出的教师和企业教师联合进行指导。个别学生确因自己或家庭关系能够到专业对口单位或岗位对口的实习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凭单位接收意见并经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审批后允许参加单独实习(单独实习人数原则上限制在5%以内)。
(二)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要认真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保守商业机密。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违纪学生,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计实习成绩;
2、实习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按实习单位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向实习单位和文化与传播学院请假;
3、实习学生要发扬良好的精神风貌,讲文明、讲礼貌、维护学校的声誉;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素养;要多虚心请教实习单位的领导、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4、实习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物和公共财产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独立联系毕业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应学生及家长与学院签署自主实习安全协议,对在校外期间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5、实习期间同时保持与辅导员、指导教师联系,及时完成辅导员、指导教师布置的有关实习工作任务;
6、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校,须经文化与传播学院批准;
7、毕业实习为专业必修课,不得免修。
(三)考核办法
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填写并提交实习报告和有关实习材料,作为毕业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
考核办法采取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共同评议的考核方法,校内实习单位可按照出勤情况和纪律情况代替实习单位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确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1)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实习缺勤时间超过总实习时间1/3以上者;
(2)实习不认真未能完成实习任务,或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实习报告书者;
(3)实习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者。
结合指导教师提交的实习总结和有关评优材料,审定、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数按有关文件核定)、优秀实习生人选报送学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