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教学计划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教学计划
专业代号  050101(国家)0101(学校)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汉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传统文化修养及创新精神,具备从事中等学校语文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的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良好的文化修养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并具有处理古今文字材料的能力、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及设计实施汉语言文学教学的能力;
(3)了解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并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及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在融化新知识的实践中富于创新精神;
(4)熟悉教育法规,懂得教育基本理论,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语委规定的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
(5)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较好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规定的外语水平;
(6)具有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素养。
二、学制、学位: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四年教育时间活动周数分配表,见附表一。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安排
(一)课程类别
1、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1)政治理论课
(2)通识文化课
(3)教师教育课
2、学科及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见附教学计划表
3、专业模块课程(限制选修课,每个学生限选一个方向)
(1)语言学
(2)20世纪文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3)古代文学
(4)文艺理论
(5)世界文学
4、专业任意选修课程
每个学生限选五门(见教学计划表)
5、公共选修课程
(1)限选课(限选四门)
(2)任选课(每系列任选一门)
(二)课程学时分配
本专业教学总时数为2750学时,各类课程学时分配见附件。
(三)课程学时、学分分配及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69学分方准予毕业,其中专业课程须修满规定的158学分。此外,为全面加强中文系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特颁布《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本科生阅读书目》,及《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本科生培养目标特标准》。学生须在学好所修专业的同时,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上列规定中的必读书目,对规定必读的中国文化经典,学生不仅要读,还要撰写30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小论文,方可取得规定的3学分;学生在四年时间还必背诵300篇古代诗词,取得3学分。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准毕业。各类课程学分分配见附表。
五、教学实践环节
教学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造精神及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本专业教学实践活动包括如下内容:
(1)公益劳动。主要内容是校园美化与建设,学生须参加公益劳动,考核合格才能毕业。公益劳动安排在第三、五、七、八学期分散进行,不计学分。
(2)军事理论与训练。包括军事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共安排2周(含入学教育),计3学分。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
21 / 12
(3)社会调查。在第二学期后的暑假。调查报告由班主任负责审阅,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的参照内容,成绩及格计1学分。
(4)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时间6周,共6学分。学科教学论的微格教学随课堂进行,不另外增列学分。
(5)学年论文安排在第六学期,计1学分。
(6)课外阅读笔记3万字,安排在第八学期完成,计1学分。
(7)毕业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停课4周,计6学分。毕业论文提交的同时,应提交《著作权》声明,计1学分。
六、专业教学计划(见下表)
23 / 12
注:课程名称前有* 号的为考查科目,其他为考试科目。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