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秦汉时期的黄河河神祭祀
黄河的传说
❘探源❘
□王雅林
黄河河水的涨落影响着中国先民的生产和生活,人们对黄河的感情非常复杂,既依赖黄河提供的诸多便利进行农业生产,又畏惧黄河河水泛滥带来的灾难。在现实因素、万物有灵观念与阴阳五行说等思想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先秦及秦汉时期的统治者非常重视对黄河河神的祭祀。从殷商到汉代,祭祀河神的活动逐渐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河神的祭祀规格、祭祀用品、祭祀时间和地点等逐渐有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备的河神祭祀制度。
中国先民长期生活在黄河流域,其生产生活的顺利与否深受黄河的影响,因此,他们对黄河有着非常特殊的感情,由此产生了长期的黄河祭祀传统。黄河河神又被称为“河伯”“冯夷”“冰夷”等,是人们祭祀崇拜的重要神灵。本文主要分析了黄河河神在先秦秦汉时期受到祭祀的现实因素和思想基础,以及这一时期河神祭祀制度的演变。
先秦秦汉祭祀河神的现实因素与思想基础
(一)祭祀河神的现实因素
黄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是人们祭祀黄河河神的重要现实因素。对于世代居住在黄河流域的中华儿女而言,
黄河的涨落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的日常饮水、农田灌溉、交通运输等都要依靠黄河的力量。黄河流域土壤肥沃,水源充足,利于农业生产,神农氏、伏羲氏便是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发明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形成了中华文明的开端。《汉书·沟洫志》载:“中国川原以百数,莫著于四渎,而河为宗。”可见黄河在中国众多河流中的重要地位。《淮南子·氾论训》亦曰:“赤地三年而不绝流,泽及百里而润草木者,唯江、河也;是以天子秩而祭之。”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先民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不寄希望于河神,试图通过祭祀活动与河神交流,从而得到河神的庇护。商代的卜辞中便有许多与“河”相关的内容,如“戊寅卜,争贞,求年于河,燎三小牢,沉三牛”“壬申贞,求禾于河,燎三牛,沉三牛”等等。卜辞中的“求年”与“求禾”,皆为祈求黄河河神保佑农业生产的顺利,期望粮食丰收的祈祷。
黄河的泛滥和改道造成重大灾害是祭祀河神的另一重要因素。黄河上游流经黄土高原,挟带大量泥沙,而中下游地区地势平缓,河水流速变缓,泥沙淤积,河床抬升,一遇洪水就会泛滥成灾。黄河中下游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中国先民世代生活在这里,黄河河水一旦泛滥便会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损失。史籍中关于黄河泛滥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汉文帝前元年间,“河决酸枣,东溃金堤,于是东郡大兴卒塞之。”至汉武帝时期,黄河的决口泛滥问题更为严重,建元三年(前138年),“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汉元光年间,“而河决于瓠子,东南注巨野,通于淮、泗”,汉武帝当即令汲黯、郑当时“兴人徙塞之”,但未有成效,直到23年后的汉元封二年(前109年),汉武帝封禅巡祭,亲临瓠子决口之处,
并亲自指挥官员治理黄河,“沉白马玉璧于河,令臣从官自将军以下皆负薪填决河”,才成功解决黄河的决口问题。这次决口影响范围非常广,涉及西汉境内的16个郡,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其中梁楚之地(今河南东部、江苏北部一带)受灾程度最为严重。至东汉时期,经王景的治理,虽然黄河水患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此后800年间未有改道问题出现,但黄河决溢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发生于桓帝永兴元年(153年)的黄河决溢,“漂害人庶数十万户,百姓荒馑,流移道路。”黄河水患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使得人们流离失所、人口锐减、经济损失惨重,社会动荡不安。然而,正是基于对黄河水患的深刻感受,人们才更加重视对黄河的依赖。因此,人们将河神视为可以操控黄河水患的神灵,希望通过祭祀河神来平息河水泛滥。
(二)祭祀黄河河神的思想基础
万物有灵观念是祭祀河神的重要思想基础。人们对黄河河神的祭祀起于对自然的崇拜,《礼记·祭法》载:“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尚书·尧典》亦曰:“望于山川,徧于神。”可见人们认为“山林川谷丘陵”等自然事物之所以“能出云,为风雨”,是因为其中有神灵的力量。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也较低,生产和生活极大地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为了对自然环境中蕴含的强大力量进行合理解释,远古先民认为山川河流等一切自然事物皆有神灵主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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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灵神通广大,能够呼风唤雨,具有支配自然万物的能力。同时,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人们不得不寄希望于神灵的帮助,对拥有强大力量的神灵加以崇拜祭祀,希望通过祭祀得到他们的庇佑。
受万物有灵思想的影响,殷人非常重视对自然神灵的祭祀,因此《礼记·表记》中有“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的记载。又因殷人世代居住在黄河流域,生产和生活受黄河影响颇深,“在与其他地祇地位相比较而言,河神要高于普通的自然诸神(如山、川、土地诸祇)”。殷人把黄河河神作为能够控制风雨的神灵进行祭祀,以求得风调雨顺,保证农业的丰收,如“壬午卜,于河求雨,燎。”“贞:翌甲戌,河不令雨。贞:翌甲戌,河其令雨。王占曰:之可其令(雨)”等等皆为祈求河神降雨的卜辞。这种把河神当作风雨之神的思想也得到了后世的继承,如东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京师大旱,顺帝“遣大夫、谒者诣嵩高、首阳山,并祠河、洛,请雨。”阳嘉三年(134年),河南和三辅地区大旱,“五谷灾伤”,天子亲自求雨,“又下司隶、河南祷祀河神、名山、大泽。”
阴阳五行说是祭祀河神的另一重要思想基础。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对水的认识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道德经》中有“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之言,《管子·水地》又有“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集于天地,而藏于万物”。对水的特性有非常深刻的探讨。战国时,邹衍又在前人的基础上
创立“五德终始说”,认为历史的发展遵循土、木、金、火、水5种物质所代表的德性循环往复。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以“五德终始说”为理论基础,“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黄河成为“水德”的代表。随着人们对自然的认识不断加深,统治者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又以阴阳五行学说来解释黄河河水清浊、泛滥与否等诸般变化的原因,将黄河河水的状况与天下太平与否相联系,赋予黄河特殊的意义。如《周易·系辞》中有“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的记载。汉代谷永亦有“河,中国之经渎,圣王兴则出图书,王道废则竭绝”之说,皆把“河出图”作为政治清明的祥瑞,赋予黄河“神水”的性质。京房又有“河水清,天下平”之言,将黄河水的清浊与天下治乱相联系。秦汉时期的统治者和思想家以阴阳五行说解释黄河的诸多变化,并赋予黄河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特殊象征意义,使河神成为国家祭祀的重要对象。
先秦秦汉河神祭祀制度的演变
(一)先秦时期对河神的祭祀
中国先民对黄河的祭祀由来已久。自新石器时代早期,人们便开始有意识地祭祀黄河。黄河中上游发
现的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上,刻画着与生殖崇拜相关联
的水纹、蛙纹、鲵鱼纹、漩涡纹等纹饰,是原始自然崇拜的象征,昭示着水神观念的成形。黄河上游的马家
窑文化遗址中出土的旋纹尖底瓶上的旋纹以及黄河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半坡人面鱼彩陶盆上的人面鱼纹像,也象征着中国先民对河神的信仰
已经深刻地融入日常生活中。
殷商时期,殷人尚鬼事巫,人们对黄河河神的信
仰更为虔诚,商代的甲骨卜辞中有许多关于祭祀黄河河神的内容,如“于河三牢,王受佑”(合集30440),“河珏,惠王自征”(合集2489),“酬河三十牛,以我
女?”(合集672正),“壬午卜,于河求雨,燎。”(合集12853),“贞,御于河羌三十人”(《合集》36907),“壬申贞,求禾于河,燎三牛,沉三牛”(合集33277)……由
此可见,殷商时期对黄河的祭祀已经非常隆重,主要祭品有玉器、人牲、三牢(牛、羊、猪)等,非常丰盛。从这些卜辞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商代对黄河的祭祀多与农业、天气以及战争有关,商人心中的河神不仅可以控制风雨和农业的丰歉,还可以掌控战争的胜负,祭祀河神的目的主要为了祈求河神保佑风调雨顺,适应农时,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战争的胜利。这一时期河神的祭祀与人们日常生活中对黄河强大力量的崇拜有紧密关联,但还未形成较为完备的河神祭祀制度。
周代建立了完备的礼仪制度,对河神的祭祀活动也有了明确规定,祭祀黄河河神在这一时期成为常态。
《礼记·王制》载“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可见此时已经规定了对名山大川的祭祀规格。《礼记·月令》对祭祀山川河流的时间亦有规定,仲夏之月,“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仲冬之月,“天子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源、渊泽、井泉。”祭祀河神已经成为经常性的活动。此外,“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山川又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天子可以通过“望祭”,祭祀全国境内山川以获得神灵庇佑,诸侯对其疆界内的名山大川有祭祀的义务,不在封疆之内的山川,诸侯则没有祭祀义务,如《左传·哀公六年》载,楚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王弗祭”,楚大夫请昭王到郊野祭祀黄河河神,昭王以“三代命祀,祭不越望”为由,认为“河非所获罪也”,拒绝祭祀河神。
周代的河神在职能上有所变化,河神不只是掌控农业丰歉和战争胜负的神灵,还是诸侯盟誓的见证者。如鲁襄公二十七年,卫子鲜奔晋,卫献公令使者阻止,子鲜与使者“盟于河。”随着河神职能的扩大,对河神的祭祀从商代的自然崇拜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政治活动,玉器成为主要祭品。如鲁僖公二十四年,公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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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返回晋国时,“投其璧于河”。鲁文公十二年,“秦伯以璧祈战于河”。襄公三十年,郑驷带“与子上盟,用两珪质于河。”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至战国时期,河神的形象已经具备人的各种特征,“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思想上都充分人格化了”。商代祭祀河神时的人祭也随着河神的人格化逐渐演变成“河神娶妇”的形式。《史记·滑稽列传》记载,战国时期西门豹治邺时,“巫行视小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聘取”,当地甚至流行着“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人民”的俗语,《史记·六国年表》中亦有秦灵公“初以君主妻河”的记载。可见“河伯娶妇”应为当时较为普遍的祭祀形式。
(二)秦汉时期对黄河河神的祭祀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黄河在秦汉时期被赋予了政治和文化方面的象征意义。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以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为依据,认为周为“火德”,而秦代替周朝,是为“水德”,又将黄河之名改为“德水”,作为“水德”的象征。“正因为秦始皇确定了水德之瑞,所以后人将秦始皇统一天下说成是‘盖得圣人之威,河神授图’,表明河神的庇佑在秦人立国中有重要作用”,因此秦朝把对黄河河神的祭祀提升到很高的位置。据《史记·封禅书》中记载,自五帝至秦期间,名山大川的祭祀礼制多有变动,未有定制,“及秦并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对境内的名山大川设祠庙供奉,建立了有序的祭祀制度,“水曰河,祠临晋;沔,祠汉中;秋渊,祠朝那;江水,祠蜀。亦春秋泮涸祷塞,如东方名山川;而牲牛犊牢具珪璧各异。”对祭祀山川的时间、地点、祭品规格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因临晋(今陕西省大荔县)位于黄河西岸,临近国都咸阳,且传说中的河神与此地颇有渊源,秦政府便在临晋设祠祭祀
河神,临晋也由此成为后世祭祀河神的重要地点。
汉代继承和发展了秦朝祭祀河神的制度。汉朝前期仍以“水德”自居,汉高祖下诏,“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文帝时“其河、湫、汉水加玉各二”,武帝即位后“尤敬鬼神之祀”,下诏“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祭祀河神时的祭品在前代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汉宣帝制诏太常,“以四时祠江海洛水”,祈祷神灵保佑农业的丰收,“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河于临晋,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济于临邑界中,皆使者持节侍祠。唯泰山与河岁五祠,江水四,余皆一祷而三祠云。”在众山川河流之中,仅泰山与黄河每年祭祀5次,可见黄河在国家祭祀中的重要地位。至东汉时期,光武帝于建武二年(26年)在洛阳城南7里处建郊兆祭坛,还在祭坛的外围建造了包括“二十八宿外星,雷
公、先农、风伯、雨师、四海、四渎、名山、大川之属”的众多神像。黄河作为四渎之一,河神像自然位列其中。《后汉书·祭祀志》李贤注引《汉祀令》中天子过河时的祭祀标准为“白马珪璧各一,衣以缯缇五尺,祠用脯二束,酒六升,盐一升。”除四时于临晋祭祀河神以外,秦汉时期继承先秦旧制,也有不定期祭祀黄河的活动,如汉武帝时瓠子决口,为解决黄河水患,“沉白马玉璧于河”;汉元帝时东郡太守王尊为防止黄河决口,率领吏民“投沉白马,祀水神河伯。尊亲执圭璧,使巫策祝,请以身填金堤,因止宿,庐居堤上”;永平十三年(70年),东汉明帝巡行河渠,“荐嘉玉絜牲,以礼河神”。
由商周至秦汉,黄河河神的祭祀制度逐渐完善并规范化。与先秦时期相比,秦汉时期河神的祭祀用品更加丰富,多以玉器为主,另有牛、白马、衣物、肉脯、酒、盐等,人祭在这一时期则遭到了摒弃。祭祀河神的时间由先周的不定时,到周朝的“仲夏之月”和“仲冬之月”,又逐渐演变为汉宣帝时的“岁五祠”。在临晋设祠也是秦汉时期祭祀河神制度的另一重要特点。先秦秦汉时期黄河河神的祭祀活动带有很强的功利性,人们希望通过祭祀河神来实现农业丰收、水患平息、战争胜利、政治稳定的愿望,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黄河的敬畏与崇拜之情。河神祭祀制度的不断完善与规范也体现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不断发展。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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