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公租房申请条件
云南大理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大理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2. 申请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均可以申请。
3. 在大理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0元。
5. 家庭用车价不超过15万元。
6.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业户的,注册资金或纳税情况视为收入或财产,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纳税情况超过个税起征点的,视为不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7. 非大理市户籍属云南省籍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大理市稳定工作一年以上;云南省户籍以外的人员需在大理市稳定工作三年以上。
8. 州、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大理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限制。
9. 已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0. 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条件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行为计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以上是大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条件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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