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市人才住房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包括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政策,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技能等条件。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这意味着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珠海没有购买或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珠海市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含已转让的)。这意味着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过去没有享受过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包括已转让的政策性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领取住房货币补贴。这表明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过住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与珠海市内的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在就业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同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这是对申请人教育背景和职业水平的要求,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七、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这意味着申请人是珠海市的户籍人口或者持有有效的珠海市居住证。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八、本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作为申请人单独申请。这意味着珠海市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作为申请人单独申请公租房。
九、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这是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过去住房交易行为的限制,要求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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