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流程(必备17篇)
申请廉租房流程(必备17篇)
申请廉租房流程 第1篇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2、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体。
    3、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XX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4、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申请廉租房流程 第2篇
    可以购买但是不是属于自己。廉租房即使购买了之后,产权还是属于政府的。根据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因此,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并按照最优惠标准收取租金。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能出售。但是单纯从政策上而言,是允许进行购买的。毕竟廉租房的初衷,就是以购、租、补的形式,来帮助特定的体。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购买。
申请廉租房流程 第3篇
    1、首先得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口在2人,或者是2人以上的即可申请。
    2、如果你属于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的对象也是符合条件的。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平方米以下或者是平米的也是可以进行申请的。
    4、拆迁家庭一定要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3个月以内提出申请的。
    5、从来没有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是经济租赁房(含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的保障政策。
申请廉租房流程 第4篇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1、主城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非主城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
    三、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基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基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3、个体工商户: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或退休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未婚提交单身证明(可以直接写承诺书),离婚的提交离婚证明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五、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温馨提示:有工作单位自己写个承诺书,承诺单位未分配住房,但是必须单位盖章。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需其他材料,可咨询重庆公共租赁房保障中心)
申请廉租房流程 第5篇
    、主申请人到发放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公租房资格申请,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
    2、经住房保障系统受理申请人申请后,申请人可选择担保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①公积金担保: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且月缴存额合计5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3万元以上的。符合以上标准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担保。
    ②履约承诺:申请家庭名下有住房且住房保障系统显示可注记时,申请家庭可采用履约承诺方式。
    ③保证人担保:采用保证人担保的申请家庭需携带住房保障系统开具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担保证明通知书》前往天津市任意具有资质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对于已提出公租房申请、已取得公租房资格、已承租公租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工作租房的家庭成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作为保证人的,不得提供担保。
    3、公示:提供相应担保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
限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局发放《天津市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5、登记摇号选房:持有《天津市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家庭自行关注“天津住房保障网”公示公告发布的具备租赁条件的公租房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租赁对象、受理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申请廉租房流程 第6篇
    申请:申请时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申请材料,并委托相关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核查;
    受理:街镇廉租住房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后应进行预审,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需要不齐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不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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