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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 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 50MW~1000MW 燃煤发电工程、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和± 800kV 及以下直流工程。西藏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 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 (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 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 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附录 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附录 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附录 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附录 A
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一、说明
(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 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 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 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 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 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 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 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 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 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
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 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 15 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 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
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 13 项费用。
(五)本指导意见中费用的单位为“万元”。其中:火力发 电工程是指每个电厂(站)的费用;变电站和换流站是指每个站 的费用;输电线路工程按照线路长度“千米”进行累加计费。
二、费用内容和计费依据
(一)可行性研究费用 可行性研究费用是指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委托具备资
质的咨询单位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问题,进行可研勘察,选址、 选线并取得相关支持性协议,确定工程建设规模、接入系统方案, 评估项目建设投资的经济性,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申请 报告等所发生的费用。
1、火力发电工程
工程类型 | 容量等级 | 费用(万元) |
燃煤发电工程 | 200MW | 200~260 |
300MW | 300~400 | |
600MW | 450~550 | |
1000MW | 500~650 | |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 | 9E 级 | 180~250 |
9F 级 | 200~350 | |
注: | ||
1、扩建工程参照以上费用的 50%~60%计取。 | ||
前期工程费2、预可研费用按不超过可研费的 50%计取,安排预可研的工程相应减少可研费用。 | ||
3、根据工程方案论证难度,可取 0.8~1.2 的调整系数。 | ||
4、根据工程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可取 1.0~1.2 的调整系数。 | ||
5、非设计原因引起的方案重大调整,视原方案工作开展情况,增加费用按本费用乘 | ||
以 0.2~0.5 的系数。 | ||
6、其他容量等级发电机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
2、电网工程
电压等级 | 工程类型 | 项目特征 | 费用(万元) |
±800kV | 换流站工程 | 含接地极及接地极线路 | 600~800 |
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100km | 300~400 | |
路径长度>100km,每增加 1km | 4 | ||
±660kV | 换流站工程 | 含接地极及接地极线路 | 450~550 |
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50km | 120~180 | |
路径长度>50km,每增加 1km | 3 | ||
±500kV (±400kV) | 换流站工程 | 含接地极及接地极线路 | 350~450 |
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50km | 100~150 | |
路径长度>50km,每增加 1km | 3 | ||
1000kV | 变电站工程 | / | 350~500 |
交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100km | 350~450 | |
路径长度>100km,每增加 1km | 5 | ||
750kV | 变电站工程 | / | 150~250 |
交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50km | 60~90 | |
路径长度>50km,每增加 1km | 2 | ||
500kV (330kV) | 变电站工程 | / | 100~150 |
交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20km | 30~40 | |
路径长度>20km,每增加 1km | 1.5 | ||
220kV | 变电站工程 | / | 40~60 |
交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20km | 20~30 | |
路径长度>20km,每增加 1km | 1.0 | ||
110kV (66kV) | 变电站工程 | / | 15~40 |
交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20km | 12~20 | |
路径长度>20km,每增加 1km | 0.5 | ||
35kV | 变电站工程 | / | 5~20 |
交流输电线路工程 | 路径长度≤10km | 5~10 | |
路径长度>10km,每增加 1km | 0.2 | ||
注: | |||
1、变电站扩建工程按扩建占新建工程的投资比例测算。 | |||
2、串联补偿站工程按变电站工程费用取 0.6~0.8 的调整系数。 | |||
3、输变电工程位于高海拔等特殊地区,可取 1.1~1.2 的调整系数。 | |||
4、以上数据按单回线路测算,同塔双回线路可取 1.1~1.2 的调整系数,双回以上,每 | |||
增加一回按单回的 5%增加费用。 | |||
5、根据工程方案论证难度,可取 0.8~1.2 的调整系数。 | |||
6、根据工程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可取 1.0~1.2 的调整系数。 | |||
7、±500kV 及以下直流背靠背、柔性直流工程等,参照±500kV 直流工程计取。 | |||
8、预可研费用按不超过可研费的 20%计取,安排预可研的工程相应减少可研费用。 | |||
9、非设计原因引起的方案重大调整,视原方案工作开展情况,增加费用按本费用乘以 | |||
0.2~0.5 的系数。 | |||
10、高清卫片辅助可行性研究咨询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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