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承诺书英语四级(通用16篇)
诚信考试承诺书英语四级(通用16篇)
诚信考试英语四级 篇1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须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保证报名时所交验的证件和填写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或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等造成的不良后果,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 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支持、配合考务人员使用专用设备查处利用现代通讯设备舞弊考生。
3、不携带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机构和学校按有关规定作出的成绩处理和校纪校规处理。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英语四级 篇2
本人在参加20xx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一切,保证做到以下各条:
1、一经报名,必须参加考试,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学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考试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所提供的有关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4、不请人、不夹带、不抄袭、不带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按照考试规定,不在考试中途退出考场;
6、不干扰监考教师正常的监考工作,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7、一经作弊或违纪,愿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学位等相关文件处罚。
以上各点是本人的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英语四级 篇3
1、本人已阅读并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教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2、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3、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4、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英语四级 篇4
四级缺考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我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我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的作弊行为。
诚信考试承诺书英语四级 篇5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20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
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
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买卖论文的;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
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
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
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
考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
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诚信考试承诺书英语四级 篇6
是一名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郑重承诺:
我报名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学籍等所有信息和相关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参加体检时我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在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申报专项计划和报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时,我将提供真实、准确、客观、翔实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我将主动阅读并在考试中遵守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xx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参加艺体类专业考试,还将主动阅读并遵守专业考试《考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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