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1.09
【字 号】房政办发〔2021〕8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
房政办发〔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房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农村致富房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经八届区政府第
108次常务会议和八届区委常委会第245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房山区区域内将实施烟花爆竹全面禁放。为保障禁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以执法查处为保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力推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实落地。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广泛动员、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和属地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全面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实现全区全年禁燃禁放,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组织领导
  (一)指挥机构
  成立房山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房山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房山公安分局主管副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伏羲氏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房山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信访办、区住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教委、区国资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区城指中心、区园林绿化局、房山消防救援支队、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
  (二)工作机构
  建立1+3工作模式,即区烟花办+宣传引导组+禁放管控组+应急处置组。
  1. 区烟花办
  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房山公安分局危管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房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房山消防救援支队。
  区烟花办设在区政府应急指挥大厅,房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抽调人员到烟花办集中办公。
  2. 宣传引导组
  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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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山公安分局危管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单位:房山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区生态环境局、区教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城指中心、房山消防救援支队。
举重妖精  3. 禁放管控组
  组长:房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房山公安分局危管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房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房山交通支队、房山消防救援支队。
  4. 应急处置组
  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房山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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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单位:房山公安分局、房山消防救援支队、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房山交通支队、区城指中心。
  各乡镇(街道)参照区政府的组织模式,建立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相应机构,为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提供组织保障。
  四、工作职责
  (一)房山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领导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元旦、除夕、正月初五和十五等重点时段,在区政府应急指挥大厅设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现场指挥部,指挥调度全区烟花爆竹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区烟花办
  负责领导小组具体工作。传达落实指挥部决定,制定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展禁放工作。负责元旦、除夕、正月初五和十五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现场指挥部服务保障工作。
  (三)宣传引导组
  负责制定全区禁放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引导工作。组织、监督、指导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禁放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手机软件、楼宇电视、户外显示等资源开展禁放宣传,及时监测舆情,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四)禁放管控组
  负责制定全区禁放管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禁放管控和打击、制止销售、存储、运输、销售、邮寄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指导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展禁放管控工作。严把进京路口,防止非法流入。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举报事项查实后予以举报人奖励。
  (五)应急处置组
  负责全区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的禁放宣传引导、禁放看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釆取多种方式宣传禁放政策,号召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管控措施,教育引导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人员及其家属遵守禁放规定,传导禁放要求。
信用社工作总结  1. 区委政法委
  负责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平安房山建设考核。
  2.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全区建筑工地监管,组织物业等单位进行禁放管理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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