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怎么考详细介绍
很多⼈都想考⼀个,却⼜怕不知道考试的流程⽽慌了⼿脚。下⾯是店铺整理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
⼀、中(含中职、幼⼉园)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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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理学》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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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理学》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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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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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1、请问申请中⼩学教师资格证有学历要求吗?
答:有。1)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可以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别包括:⾼中、中职、中职指导、初中、⼩学、幼⼉园; 2)专科学历可以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别包括:中职实习指导、初中、⼩学、幼⼉园; 3)中师学历可以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别包括:⼩学、幼⼉园。
2、请问应届毕业⽣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吗?
答: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
3、请问时候报名?
答:包括理论考试报名和能⼒测试报名(理论考试均合格者)。理论考试⼀般安排在下半年,次年上半年安排教育能⼒测试。
4、请问理论考试报名?
答:理论考试先在⽹上报名,然后在申请者户籍所在区县教委⼈事科确认并缴费,报名时请带上:个⼈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第⼀学历及最⾼学历原件和复印件、两张⼀⼨照⽚。
5、请问我需要参加《教育学》《⼼理学》补修吗?
答:你是否参加补修请参照流程图,如果需要免修的请在报名确认时出具《教育学》《⼼理学》合格证明。
6、请问在哪⾥参加《教育学》《⼼理学》补修?
答:《教育学》《⼼理学》补修按集中就近原则组织,你在现场报名确认时可向⼯作⼈员询问补修时间及地点。
7、请问是否凡是申请认证教师资格都必须参加《教育学》《⼼理学》理论考试?
答:不是,存在免考情况。是否免考请参照教师资格申请流程图。但在能⼒测试报名时请出具相关证明。
8、请问在哪⾥参加《教育学》《⼼理学》理论考试?
答:《教育学》《⼼理学》考试按集中就近原则组织,你在现场报名确认时可向⼯作⼈员询问考试时间及地点。
9、请问《教育学》《⼼理学》考试合格证明怎样领取?
答:《教育学》《⼼理学》考试合格,由市教师资格认证培考办出具《教育学》《⼼理学》合格证,单科合格则发给单科合格证,下⼀次只需考不合格科⽬。合格证在考试报名点领取。
10、请问是否所有申请者都必须参加能⼒测试?在哪⾥测试?
答:是。⾼中及中职类由重庆教育学院统⼀组织;初中及以下由各区县教委⼈事科组织测试。具体地点请在能⼒测试报名时向相关⼯作⼈员咨询。
11、请问能⼒测试怎么报名?
答:《教育学》《⼼理学》考试都合格以后凭《教育学》《⼼理学》合格证在户籍所在区县教委⼈事科报名。
12、请问能⼒测试包括哪些内容?
答:能⼒测试分为两⼤类:⼀类是,适⽤于第⼀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另⼀类是测试,包括备课、说课和讲课、答辩四环节。 13、请问领取教师资格证需要哪些证件?
答:需要⾝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教⼼学合格证、体检证明。其中申请语⽂教师资格证需要普通话达到⼆级甲等,种类只需达到⼆级⼄等。
14、请问教师资格证如何办理?
答: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由区县教委颁发;⾼中和中职类教师资格证由重庆市教委统⼀颁发。各类教师资格证都在你报名的教委⼈事科领取。
教师资格的申请
⼀、什么时间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答:受理时间:每年两次:4⽉1—30⽇;10⽉1—31⽇(除法定节假⽇)(具体事项由认定机构统⼀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次可以申请认定⼏种教师资格?
答:申请⼈⼀次只能申请认定⼀种教师资格
三、市级认定机构是否可以⾯向社会受理⾼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答:不能。⾼等学校教师资格只有已在⾼等学校⼯作或者⾼等学校拟聘的⼈员才能申请,省级教育⾏政部门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等学校不得⾯向社会受理认定⾼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四、教师资格认定怎样申请?
考教师资格证的流程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员,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注:各⾼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的应届毕业⽣,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本⼈户籍所在地、或本⼈⼯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员,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员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所有申请⼈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 由本⼈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式⼆份。
(2)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份。
(3) 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业单)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份。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式⼀份。
(5) 《普通话⽔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份。
(6)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民政府或者⼯作单位(应届毕业⽣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式⼀份。
(7) 近期⼆⼨半⾝正⾯免冠彩⾊照⽚⼀张;
2.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1) 教育学、教育⼼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式⼀份;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式⼀份;
3.⾮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员还应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份。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或者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份。
5.申请认定⾼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和获得教育学硕⼠学位、或者具有博⼠学位的⼈员除外)还需提交《四川省⾼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份。
六、对于受理期限终⽌后补齐的有关证明或申请材料认定机构是否应继续受理?
答:不会。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证明或者材料在受理期限终⽌时未补齐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不予受理。
七、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缴纳多少费⽤?
答: 1、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需缴纳教师资格证书⼯本费6元
2.⾮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和申请另⼀类教师资格的⼈员除需缴纳教师资格证书⼯本费6元外,还需缴纳教师资格认定费每⼈每次268元(不包括补修教育学、教育⼼理学课程费⽤)。
教师资格的认定
⼀、哪些机构有权认定哪些种类的教师资格?
答: 1、县(市、区)级教育⾏政部门负责认定本⾏政区域内的幼⼉园教师资格、⼩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市(州)级教育⾏政部门负责认定⾼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省级教育⾏政部门负责认定⾼等学校教师资格
4、具有学⼠授予权的普通⾼等学校,可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员和拟聘⼈员的⾼等学校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答:1、申请⼈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初步审查。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进⾏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之次⽇起30个法定⼯作⽇内(不含法定节假⽇)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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