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评估的⼀般范围
1.从产权的⾓度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般范围应该是企业产权涉及的全部资产。
2.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包括:
⑴企业产权主体⾃⾝拥有并投⼊经营的部分;
⑵企业产权主体⾃⾝拥有未投⼊经营部分;
⑶企业实际拥有但尚未办理产权的资产等;
⑷虽不为企业产权主体⾃⾝占⽤及经营,但可以由企业产权主体控制的部分。资产评估做什么的
如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及⾮控股公司中的投资部分;企业拥有的⾮法⼈资格的派出机构、分部及第三产业。
3.在具体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般范围时,应根据以下有关数据资料进⾏:
⑴企业价值评估申请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件所规定的评估范围;
⑵企业有关产权转让或产权变动的协议、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企业资产变动的范围;
⑶企业有关资产产权证明、账簿、投资协议、财务报表;
⑷其他相关资料等。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有效资产和⽆效资产
有效资产和⽆效资产的划分及其定义的都是特指的,仅仅在企业价值评估具体操作中使⽤,这些定义并不具有⼀般性。
1.企业价值评估中按照具体资产在企业中发挥的功效,划分为有效资产和⽆效资产。
⑴有效资产
指企业中正在运营或虽未正在运营但具有潜在运营经营能⼒,并能对企业盈利能⼒做出贡献、发挥作⽤的资产。
⑵⽆效资产
指企业中不能参与⽣产经营,不能对企业盈利能⼒做出贡献的⾮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以及虽然是经营性的资产,但在被评估企业已失去经营能⼒和获利能⼒的资产的总称。
2.划分有效资产和⽆效资产的意义
⑴有效资产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效资产虽然也可能有交换价值,但⽆效资产的交换价值与有效资产价值的决定因素、形成路径是有差别的。
⑵正确界定与区分有效资产和⽆效资产,将企业的有效资产作为运⽤各种评估途径与⽅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本范围或具体操作范围,对⽆效资产单独进⾏评估或进⾏其他技术处理。
三、在界定企业价值评估⼀般范围及有效资产与⽆效资产时,应注意以下⼏点:
⑴对于在评估时点产权不清的资产,应划为“待定产权资产”,可以列⼊企业价值评估的⼀般范围,但在具体操作时,应做特殊处理和说明,并需要在评估报告中披露。
⑵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有效资产和⽆效资产进⾏区分。
在进⾏区分时应注意把握以下⼏点:
①对企业有效资产的判断,应以该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形成的贡献为基础,不能背离这⼀原则;
②在有效资产的贡献下形成的企业的盈利能⼒,应是企业的正常盈利能⼒,由于偶然因素⽽形成的短期盈利及相关资产,不能作为判断企业盈利能⼒和划分有效资产的依据;
③评估⼈员应对企业价值进⾏客观揭⽰,如企业的出售⽅拟进⾏企业资产重组,则应以不影响企业盈利能⼒为前提。
⑶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对⽆效资产有两种处理⽅式:
①进⾏“资产剥离”,在运⽤多种评估途径及其⽅法进⾏有效资产及其企业价值评估前,将企业的⽆效资产单独剥离出去,⽆效资产的价值不作为企业价值的组成部分,作为独⽴的部分进⾏单独处理,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
②在运⽤多种评估途径及其⽅法进⾏有效资产及其企业价值评估前,将企业的⽆效资产单独剥离出去,⽤适合⽆效资产的评估⽅法将其进⾏单独评估,并将评估值加总到企业价值评估的最终结果之中,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
⑷如企业出售⽅拟通过“填平补齐”的⽅法对影响企业盈利能⼒的薄弱环节进⾏改进时,评估⼈员应着重判断该改进对正确揭⽰企业盈利能⼒的影响。
就⽬前我国的具体情况⽽⾔,该改进应主要针对由⼯艺“瓶颈”和资⾦“瓶颈”等因素所导致的企业盈利能⼒的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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