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区分“的”“得”“地”
作者:
来源:《新传奇》2017年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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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在今天的普通话规范语法中,区分“的”“得”“地”三个字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但作为汉语语法中的词性标志,这种区分实际上依旧有着一定的语言学和语法意义。
现代汉语“的”“得”“地”究竟怎么用
在现代汉语语法中,“普通话的来历的”“得”“地”三个字同属于一个叫做“助词”的词类。而所谓“助词”,在现代汉语語法中,则进一步被归类为“虚词”,与“实词”即名词、动词有实际意义的词相对,“虚词”就是那些没有实际意义、无法独立成句的汉语词汇。
至于汉语中的“助词”,则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结构助词”“时态助词”和“语气助词”。
诸如“着”“了”“过”这样的词,就是“时态助词”,“吗”“呀”“吧”则是“语气助词”。
而“的”“得”“地”三个字就属于“结构助词”,一般置于一个词或词组的前面或后面,用来表示句子的结构关系,特别是句子中语汇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的”字的用法在三个字中最多,也最为复杂。它可以用来置于两个词或词组之间,表示前一个词或词组是用来修饰后一个的定语,如“温暖的阳光”,或者表示二者之间的所属关系,如“鳄鱼的眼泪”。
与此同时,“的”还可以跟在动词后面,表示动作的执行者或者动作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如“是我做的饭”“昨天我六点下的班”“他坐飞机去的北京”;也可以置于陈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语气,如“这件事我是知道的”;更可以代至某一类的人或物,如“扫地的”“好吃的”等等。
相对而言,“得”的用法就比较简单,主要置于动词后面,表示可能性,即可以做、能够做某件事,后面可以加有描绘或说明意义的补语如“办得成”“看得见”,也可以不加,如“认得”“说不得”等。
“得”字也可以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后接表示结果或程度的词汇,来表示某种状态,如“跑得气喘吁吁”“红得发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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