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读者们在本书内将见不到我们直接分析儿童在家庭里、在学校生活中或在他们的社会中的道德行为。我们建议所要研究的是道德判断而不是道德行为或情操。我们带着这个目的询问了许多日内瓦和纳沙特尔学校的儿童并和他们进行交谈,这同我们研究他们对世界和对因果关系的概念时的情况是一样的。这本书就包括着这些谈话的结果。
首先我们要明确,从儿童的观点看来,所谓遵守规则是什么意思。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开始分析一种社会性游戏规则的缘故,而这种社会性游戏的规则对一个真诚的游戏者而言是具有强制性的。然后我们从游戏规则转到成人指定的那些具有特别道德意义的规则,并且试图去发现儿童从这些特殊的义务中形成了一种什么想法。我们选择了儿童对于说谎的想法作为一个特殊的例子。最后,我们考察了从儿童们彼此关系中所产生的一些概念,因而导致讨论公正这个概念,作为我们的一个专门的主题。
当我们达到了这一点时,在我们看来,如果将我们的结果和某些社会学家和道德心理学的作家们所赞同的假设相比较,那么他们之间是十分一致的。我们的第四章就是为了完成最后这个任务的。
至于我们所用的方法,有它的优点,也有它的缺点,这一点我们比谁都明白。在道德问题上特别存在着一个大的危险,那就是人们会使儿童说他们所想要他讲的话。对于这一点,没有一个万无一失的补救办法;询问者的真诚和我们在别处强调过的那些预防错误的方法都不足以弥补这个缺点。唯一保险的办法是和别的研究者合作。如果别的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观点利用我们的问题去询问一些处于不同社会环境的儿童,那么他们迟早就会可能从我们研究结果内的那些人为因素中把客观的因素分隔出来。关于儿童的逻辑和儿童对于因果关系的观念,在各国都曾经进行类似的工作;虽然有人曾经责备我们有某些夸大之处,而且这种夸大已为众所周知之事,但迄今为止,他们所取得的结果丝毫也没有使我们放弃我们所采用的这个方法。
在我们看来,这个方法的优点在于它使我们明白:如果只有观察本身,它就只能进行预测。例如,在前几年我把我的两个小女儿自己讲的话记录下来,而从不向她们提出象在《儿童的世界概念》或《儿童的因果概念》中所审查过的那些问题。现在,广义地讲来,趋向实在论、泛灵论、人工论以及动力因果等等的倾向已经十分清晰地为众人所周知,但是在儿童的那些自发讲话中最有趣的"为什么"的意义,如果我在过去对于同一题材没有亲自询问过
几百个儿童,就会使我完全不理解。当然,儿童自发的讲话比世界上的任何问题都更有价值。但在儿童心理学中,如果那些询问者没有做好准备工作,那么人们对于儿童的这种自发的讲话就不能从它的正确的一面去理解它。
这本关于儿童道德的书只是一个初步的工作。我诚恳地希望,它可以提供一个脚手架,好让那些和儿童们生活在一起并且观察他们的自发反应的人们用来建筑一所实际大厦。从某种意义讲来,儿童的道德也有助于说明成人的道德。如果我们想要培养人,那么完成这个任务的最好办法就是研究那些控制人类形成的规律。
第一章游戏的规则
儿童的游戏构成了一种最好的社会制度。例如,孩子们玩的打弹子游戏就包括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规则系统,既有它本身的一套法则,一种裁判规程。心理学家有责任去熟悉这个普通法则的事例,并去发现这个事例背后所内涵的道德意义。所以只有这种心理学家才能够从他掌握这些规则的细节时所经历到的困难去估计这些内容异常丰富的规则。
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儿童道德,显然我们必须要从分析这些事实入手。一切的道德都是一个包
括有许多规则的系统,而一切道德的实质就在于个人学会去遵守这些规则。康德的反省分析,涂尔干(Durkheim)的社会学和博维(Bovet)的个人心理学都符合这个论点。当它们要解释人是怎样在思想上学会遵守这些规则时,这些学说便开始发生分歧了。至于我们的工作,我们将在儿童心理学的领域内分析这个"怎样"学会遵守这些规则的。
现在儿童学会遵守的大多数的规则是他从成人那里接受来的,这就是说,他是在这些规则已经充分完备之后才接受它们的。而这些规则的精细制定往往并不是和儿童有关联的,也不是因为儿童需要这些规则,而是早期成人世世代代连续不断的活动结果。
相反,在最简单的社会游戏的事例中,我们所见到的规则则是由儿童们单独制定的。至于这些游戏的内容是否具有道德意义,这是无关紧要的。我们作为心理学家则不应采取成人道德的观点而必须采取儿童道德的观点。现在打弹子游戏的规则,正象所谓道德现实一样,乃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并由于个人遵守这些规则而被保存了下来。唯一的差别就是,在这个事例中的关系只是存在于儿童之间的关系。年长的儿童逐渐训练开始游戏的年幼儿童尊重法则;而且这些小孩内心总是要追求人类尊严特有的一种美德,正确地利用游戏的惯例。年长的儿童则有权改变这些规则。如果这不是"道德",那么道德是从哪里开始的呢?至少它是从
遵守规则开始的,而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正像我们的探讨一样,最好是从研究有关这种规程的事实开始。当然,关于打弹子游戏的现象还不是人类最原始的现象。在儿童和他的伙伴游玩之先,他要受到他父母的影响。从他的婴儿时期起,他就要遵守许多规矩,甚至在他说话以前他就意识到有一定的义务。我们以后可以见到,这种情景甚至会不可否认地影响游戏规则的制定。但是在制定游戏规则方面,成人的干涉无论如何已经减少到最低限度了。所以我们在这里所遇到的现实,如果不是最基本的,至少也应该是最自发的和最有教益的。
关于游戏的规则,有两种现象特别容易研究:第一,规则的实践,即不同年龄儿童有效地应用规则的方法;第二,规则的意识,即不同年龄儿童构成这些游戏规则特征的想法,而不管这些规则是神圣而带强制性的,或是可以由他们自己选择的,不管是他律的,或是自律的。
本章的目的就是对这两类论据加以比较。因为在规则的实践与规则的意识之间的关系最能使我们说明道德现实的心理性质。
还要申明一点。在我们着手分析规则的实践与规则的意识之前,我们必须首先说明这些规则的实际内容。所以我们必须确立这个问题的社会论据。但是我们将限于那些必不可少的东西。我们并没有试图建立一个关于弹球游戏的社会学,这就会意味着去发现这种游戏在过去
是怎样玩的和在世界各地它是怎样玩的(黑人儿童实际上也玩这种游戏)。即使我们仅限于法语区瑞士,我们相信,要发现这种游戏在各地方的变种,特别是勾绘出这些变种在近几代的历史演变,也要花几年时间。这样一种探究对于社会学家也许有用,但在心理学家看来却是不必要的。心理学家为了研究儿童是怎样学会规则的,只需要彻底知道某种实际运用的惯例。正像为了研究儿童语言,他只需要知道某种方言(不管什么地方的方言),而无需重新组合各种语意学和语音学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各种变化。所以我们将把我们的研究限于简短地分析日内瓦和纳沙特尔所玩的那种游戏的内容,因为这些地区是我们从事工作的地方。
1.打弹子游戏的规则
如果我们要同时分析规则的实践和规则的意识,我们就必须注意三个基本事实。
首先,在某一代和某一地方(不管它是多么小)的儿童中,对于打弹子从没有一个单一的玩法,而总是有各种不同的许多方法。有一种"四方形游戏",我们将特别从事这种游戏的研究。在地上画一个四方形,里面放一些弹球;这种游戏是从一定的距离打中这些弹球并把它们打出界外。有一种"双人对打"的游戏,两个人在无数的回合中互相试图击中对方的弹球。还有一种从洞穴中击出弹球的游戏,即把几个弹球在一个洞穴里堆集起来,然后用一个比较
重的弹球把它们打出洞外如此等等。每个儿童都熟悉几种游戏。这一事实,根据儿童年龄不同,也许有助于加强他对规则神圣性的信念,也许有助于减弱这种信念。
其次,同一种游戏,如四方形游戏,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方,可能有相当重要的变化。就像我们曾经证实过的那样,四方形游戏的规则在纳沙特尔彼此相隔不过二、三公里的四个社区就不是一样的。这些规则在日内瓦和纳沙特尔也不一样。在某些方面,这些规则在一个地区就不同于另一地区,即使在统一城镇里,各个学校之间也不相同。此外,通过我们能够获得的合作者的帮助,我们还知道,在一代一代之间游戏也有不同的变化。一个二十岁的学生告诉我们,在他的村子里,他小时所玩的那种游戏,现在的儿童已经不再玩了。这些根据时间与地点不同而发生的变化是很重要的;因为儿童们时常都意识到有这种变化的存在。一个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或仅从一个学校转入另一个学校的儿童时常会对我们解释说,某种某样规则在这个地方有效而在另一个地方就无效。儿童也会时常告诉我们,他父亲的玩法不同于他的玩法。最后,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儿童不再玩打弹子游戏了,因为他已开始觉得他比那些年小的孩子们优越得多,而且他照他的不同脾气,或者嘲笑或者悲叹这样一个事实:他这一代的习俗正在被成长中的一代所抛弃,而不是被他们真诚地保存下来。
最后,而且显然由于各地或各时潮流互相聚集的结果,同一游戏(四方游戏)在同一学校的游戏场上是可以应用不同的规则的。十一岁到十三岁的儿童对于同一游戏的各种不同的玩法都是熟悉的,而且在他们游戏之前或在游戏之中,他们一般都要同意选择哪种玩法而不用其他的玩法。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事实记在心里,因为这些事实肯定制约着儿童对规则的价值所作的判断。
讲过了上述三个基本事实之后,我们将对四方形游戏的规则作一简介,用来作为一个范例;而且开始时我们将确定儿童的语言,这样我们才能理解我们和儿童交谈的记录,这些记录我们将在以后经常引用的。此外,也像儿童心理学中常有的情况一样,在这种语言中有一些方面本身也是具有高度教育意义的。
一个弹球在纳尔称"un marbre",在日内瓦称为"un coeillu"或"un mapis"。不同的弹球有不同的价值。水泥弹球价值最高。还有小一点的"泥球",这是用容易破裂的泥土做成的,它的价值较低,因为它比较便宜。一种用来弹击而不是放在四方形里面的弹球,按照它们的坚固性,被称为"corna"(如果它是玉的),"ago"或"agathe""cassine"(带彩花纹的玻璃球),"plomb"(含铅的大弹球)等等,每一个这样的弹球值若干一般的弹球或若干"corron"。掷一粒弹球叫做"射击",自己的弹球触及另一弹球就叫做"击中了"。
于是他们就有了一套习惯用语。例如,有一种奉献仪式的用语,这种表达方式是游戏者用来宣称:他将进行某种某样的活动,因而这种表达方式就是像举行仪式一样地把这个宣告作为一个既成事实提出来(奉献出来)。因为当游戏者一旦说出这种话来,他的对方就无权反对他的决定了。然而,如果对方抢先运用一种禁令仪式的语言,他也将同样阻止他的伙伴进行他所害怕的那种行为。例如,为了在一种可能的条件下首先打弹子,儿童就说"premes"(在纳沙特尔)--显然这是"premier"("首先")一字的讹用。如果他想退回到所有的游戏者在第一轮时出发的那条线上去(这条线称为"coche"),那么他就只用说一声"coche"。如果他想前进或后退两倍的距离,他就说:两"coches";如果他想前进或后退一、二、三指宽的距离,他就说:"一个(两个或三个)empans(指宽)"。如果他想使他自己站在某一个地点(这个地点同他在某一时刻所站立的地点与四方形的距离相等,但方向相反,以便避免对方的可能的攻击),他就说"du mine"("我的");如果他想阻止对方这样做,他就说:"du tien"("你的")。这是纳沙特尔的用语。在日内瓦,表达这些活动的用语是"faire une entasse"或"entorse"(即"扭转")。如果你放弃你轮到的一次击球机会,等到对手弹过之后再弹,你就说:"coup passe"("我放弃我的一轮")。
一旦在一种受整套法规系统审慎规定的条件下讲出这类用语时,对方就必须服从。但是如果
对方想先走一步,他提出禁令仪式的用语就够了。在纳沙特尔,只要在对方用语的前面加上一个前缀"fan"(即"禁止"的意思)就行了。例如,"fan-du-mien","fan-du-tien","fan-coche","fan-coup-passe"等等。有些儿童不懂这个前缀,因为在他们所听到的言语中没有同这个前缀相对应的词汇,他们就说:"femme-du-tien","fimme-couche"等等。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