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06
∙【字 号】浙政发〔2020〕27号
∙【施行日期】2020.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杭州职业高中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
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类型教育定位,以深化产教融合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基本形成全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生态,不断健全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大幅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口”建设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高标准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质量高地。健全中职—高职—本科—专业学位硕士等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实施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到2025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重达到50%以上,全省建成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15所、高水平专业30个,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50所、高水平专业150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20所,全国一流技师学院10所,全省职业教育综合实力继续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二)高水平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打造融合高地。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程深入实施,校企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机制全面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更趋完善。到2025年,培育1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建设20个以上集聚高素质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成10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实习实训基地,培育3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500个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创新高地。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研发与技术革新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面向社会培训能力不断增强,职业院校承担社会培训规模和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比例达到1.2∶1以上。
三、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一)加强与产业行业对接,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省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共同对相关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和服务,指导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省发展改革、经信、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定期发布产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引导职业院校对接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需要、重复率较高、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形成有衔接、有层次的职业教育
专业体系。优化全省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布局,统筹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加强设区市对中职学校布局的统筹,形成错位发展、特发展、内涵发展的中职教育新格局。落实市县政府举办中职教育的主体责任,集中资源办强主干专业,做特做精每一所中职学校。高质量办好技师学院。
(二)加强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构建具有浙江特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做好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指导工作,对接国家职业标准,研究制定职业能力标准,形成具有浙江特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聚焦省重点产业发展态势,组织开发一批与职业能力标准相对接、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支持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职业院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专业教学标准,科学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教材编写、审核、选用、更新和管理机制,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教材,确保教材随产业发展及时动态更新。
(三)加强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强化思政课程,加强劳动教育,传承弘扬工匠精神,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符合
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学新模式。借鉴“双元制”等模式,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理实虚一体化的教学场景建设,深化教材教法和学业考核评价改革。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深入推进部省与德国职业教育合作试点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
(四)加强与工作岗位对接,分类建设实训基地。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开放共享的实习实训基地。推进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更好满足原理应用、技能训练等基本教学要求。支持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围绕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每条产业链遴选认定3—5家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同步纳入实习实训内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3%安排专业对口岗位接纳学生实习。打造一批由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独建或合建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探索市场化运营,面向全社会开展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各地可通过政府奖补等形式对实习实训基地给予一定支持。
(五)加强与行业企业对接,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教师多元培养机制,推动
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支持高水平工科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加强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培训,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机制。鼓励校企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职业院校师资培养与企业技术创新互利共赢。支持高职院校对接本地重点产业集,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5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重达到90%以上,建成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0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鼓励各地探索报备员额制、编制周转池等管理办法。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率先在高水平职业院校试点探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激发办学治校活力。鼓励职业院校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社会能工巧匠等兼职任教,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聘任为产业教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产业教授队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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