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集团主要活动
1987年11月27~29日,里约集团第1次首脑会议在墨西哥阿卡普尔科市举行。会议着重讨论了拉美地区面临的政治、经济等重大问题,通过了《阿卡普尔科声明》,其主要内容为:加强磋商,增强团结;在解决有关拉美问题时协调彼此立场,相互支持;主张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义务以解决债务问题。
1988年10月28~29日,第2次首脑会议在乌拉圭埃斯特角举行。会议通过了《埃斯特角宣言》,强调该组织的目标是“和平、安全、发展、民主”。宣言主要内容是:要求国际事务决策“民主化”,尊重各国主权,建立国际关系新秩序;坚持和平解决中美洲地区冲突的原则;要求债权国和债务国“共同承担责任”,把债务问题当作政治问题通过谈判解决;决定同工业化国家进行政治对话;促进拉美地区一体化;促进国际贸易,反对保护主义;保护环境;坚决进行反斗争。
1989年10月11~12日,第3次首脑会议在秘鲁伊卡市举行。会议通过了《伊卡声明》,明确指出外债问题是拉美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急需解决;重申各国将尽一切努力同、进行斗争;促进中美洲的和平进程。
1990年10月10~12日,第4次首脑会议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发表了《加拉加斯声明》、《最后文件》和《关于反毒联合声明》、《关于环保问题》、《关于对拉美一体化协会的几点建议》等文件。《声明》重申要巩固拉美民主化进程,支持并推进拉美一体化,加强地区能源、原料等方面的合作;
支持美国总统布什的“美洲事业倡议”,强调“倡议”的实现,应当允许本半球关系在公正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应同拉美地区一体化和合作的努力相一致。
1991年12月2~3日,第5次首脑会议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举行。会议就当前拉美地区面临的重大政治、经济问题以及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等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取得了共识。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海地和古巴问题的声明,重申严格执行美洲国家组织的决议,继续对海地实行禁运,直至恢复阿里斯蒂德总统的合法权力;要求古巴在和平的气氛中进行改革,实现民主、正义和人权,发展自由经济,并愿同古进行合作。会议最后声明强调,在当前国际形势下,有必要加强联合国的活力,改组其主要机构,使之更均衡、更有效地表达各成员国的意愿;希望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开好环境和发展首脑会议,并要求工业发达国家为保护环境采取更多措施;呼吁美国采取切实行动,落实“美洲事业倡议”。会议表示将加速推动拉美一体化进程,以便到2000年实现建立本半球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1992年12月1~2日,第6次首脑会议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与会总统就巩固民主、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稳定、加速地区一体化进程和维护拉美国家权益等问题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并发表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声明》。
里约是哪个国家的1993年10月15~16日,第7次首脑会议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与会总统就巩固民主政体、消除贫困、实现社会与经济均衡发展、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促进自由贸易、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加强同区域
外国家与国家集团的对话等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达成共识。会议结束时发表了《圣地亚哥声明》。
1994年9月9~10日,第8次首脑会议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会议是在美国准备出兵海地、古美关系因移民问题再起风波、美国总统克林顿倡议年底在迈阿密举行“美洲国家首脑会议”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主要就古巴问题、海地危机、巩固民主和发展地区经济一体化、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和联合国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发表了《里约热内卢声明》、《关于古巴问题的声明》和《关于海地局势的声明》3个文件。
1995年9月4~5日,第9次首脑会议在厄瓜多尔首都基多举行。会议发表了《基多声明》、关于社会发展、成立地区一体化工作小组与支持哥伦比亚总统桑佩尔开展有效的缉毒
斗争的3个声明,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民主体制、促进和平与发展。会议对拉美地区民主政体的巩固表示满意;认为腐败、和恐怖主义是拉美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强调腐败削弱了民主的合法性,损害了民主体制的威信,是导致社会分裂的因素;提醒各国在吸引外资发展本国经济时要吸取墨西哥金融危机的教训,采取措施防止投机性的“飞燕式”资本对本国经济可能带来的危险;支持拉美议会关于建立拉美国家共同体的建议;协调了同欧盟发展关系的政策,谋求解决双方在贸易与投资方面的障碍。
1996年9月3~4日,第10次首脑会议在玻利维亚的科恰班巴市举行。会议重点讨论了巩固民主、消除贫
困、可持续发展、地区一体化、禁毒和美国的“赫尔姆斯伯顿法”等拉美地区面临的重大问题,通过了《里约集团10周年声明》。会议强烈反对“赫伯法”,指出“它违背了国家间共处的准则,无视尊重主权的基本原则,践踏了国际法”。会议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在禁毒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强调生产、过境和消费国“分担责任”的原则,要求在禁毒斗争中采取“综合战略”,充分考虑经济和社会因素,为改善受禁毒影响的农村地区的生活条件提供机会。重申建立“开放、平等、透明”的多边贸易体制的主张,以及在2005年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承诺。会议还特别指出,10年来里约集团有效地代表了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利益,维护了该地区国家的团结合作。里约集团成员国将继续加强磋商与协调,以便在国际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1997年8月23~24日,第11次首脑会议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举行。会议讨论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巩固民主宪制、加速地区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安全、打击和恐怖活动等问题,发表了《亚松森声明》、《关于维护民主的声明》、《关于加强联合国及安理会改革的声明》和《关于单方面措施的声明》。4个声明的主要内容有:一、强调继续维护民主和进一步完善民主体制的重要性,认为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是巩固民主的基础,有必要对法制下的民主进行监督,并通过教育加强民主制度。提出当某个成员国违反宪法秩序时,召开该集团外长紧急会议进行审议。二、肯定拉美和加勒比区域近年来经济一体化融合发展的趋势,指出一体化除扩大贸易外,还应有益于社会各阶层和整个地区协调发展。重申赞同最迟于2005年完成关于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授权该集团外长会议制订一项共同战略。
三、认为近几年来本地区与欧盟之间的政治对话有利于双方加强联系和建立新的合作机制,赞同召开欧盟与拉美地区首脑会议。四、反对外交上的“单边主义”,重申信守多边主义原则,特别是各国主权平等、法律地位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反对在贸易、人权、缉毒和环保等领域单方面地执行某一个国家的法律,并再次批评了美国针对古巴的“赫-伯法”。五、认为联合国体制应通过改革使之能适应国际社会新的需要和有利于拉美国家的广泛参与,改变结构不均衡、增加工作透明度,强调安理会成员的扩大应考虑到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的代表性。六、重申与作斗争的意愿,指出反毒斗争需要整个西半球的共同努力,应在完全尊重各国法律的国际公约的原则下进行,消费国应作出更多承诺。七、重申反对恐怖主义、对秘鲁人质问题的解决表示满意。八、对国际反腐败协议开始生效表示满意,此外,呼吁解决本地区的移民问题,呼吁国际社会参与危地马拉的和平进程,要求制止本地区可能出现的军备竞赛。
1998年9月4~5日,第12次首脑会议在巴拿马首都巴拿马城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地区民主、安全与和平、可持续发展、经济一体化、国际金融形势、地区贸易前景、里约集团未来机制、反毒和消除贫困等事关拉美今后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后发表了《巴拿马声明》。与会总统一致要求拉美各国有效限制本地区常规军备,决定加强美洲国家组织西半球安全委员会,呼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发达国家政府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和抑制国际金融形势进一步恶化。会议反对美国的“赫-伯法”和美国对别国反毒斗争每年进行评估的作法。
1999年5月28-29日,第13次首脑会议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举行。会议主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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