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的现状
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的现状
当前,许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在设备管理工作中仍推行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与考核,并将其视为对下属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或考评的手段。各单位采用的经济技术指标不尽相同,有的延续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设备管理条例》)初期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指标;有的则采用国外设备管理模式中的做法;有的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依据单位的实际状况自行拟定。形式多种多样,效果参差不齐。为使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在设置和考核上真正起到促进作用,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提出几点看法。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提法
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与考核在一些行业由来已久。但作为全国统一的、比较规范的提出,则始于贯彻《设备管理条例》的过程中。1987年7月28日,国务院以国发[1987] 68号文发布的《设备管理条例》,其中第八条规定: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应当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鉴于各行业设备管理的特点,《设备管理条例》未提出具体指标的内容,而是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与实施。
根据多数行业的规定,其中共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项。
1.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即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与主要生产设备全部台数的比率。
2.设备故障停机率。即统计期内设备故障停机时数与设备制度运行时数的比率。
3.设备事故频率。即统计期内发生各类设备事故的次数。
4.设备新度系数。即设备固定资产净值与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比值。
5.设备大修理计划完成率。即统计期内设备大修理完成台数与设备大修理计划台数的比率。
经过几年的实践,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指标的作用有了不同意见。
1.对设备完好率指标是认同的。认为尽管指标有些“水分”,但毕竟反映了设备综合技术状况,评价了设备综合管理水平。
2.认为设备故障停机率是反映企业设备管理与维修水平的重要指标,而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的联系。
3.设置设备事故频率指标的目的在于防止,减少事故发生,但执行中出现了问题。若指标规定设备事故频率为零,企业一般做不到;规定具体事故次数又不妥。若企业发生事故的次数低于指标值,也不便承认他们工作有成绩。
4.设备新度系数反映企业更新设备投资力度,予以考核的立意是好的,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现它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状况。企业更新设备源于加工产品的产量与质量的要求,而不能刻意追求某项指标。况且在企业设备资产原值较大的情况下,少量的更新投资是很难提高新度系数的。
5.随着企业经营体制的变化,设备维修的模式也趋于多样化,许多企业已不实行设备大修制度。所以,设备大修理计划完成率也难以统一考核。
综上所述,到20世纪90年代初,原来设定的主要考核指标只剩下设备完好率和故障停机率。为此,不少行业、企业呼吁国家有关部门重新制定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体系,便于贯彻《设备管理条例》,推动与加强企业设备管理工作。
二、新时期的演变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和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各行业的设备管理工作也要适应这种形势。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1996年2月原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资[1996]75号文印发《“九五”全国设备管理工作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总结、部署了八个问题,其中就包括新的设备管理指标体系,称为“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有以下六项。
1.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
2.主要生产设备利用率。即设备实际开动时间与制度工作时间的比率。
3.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停机率。
4.单位产品产值(产量)维修费用。其统计方法包括万元产值维修费和吨产品维修费。
5.设备事故。没有量化的指标,只提出原则性要求,即降低重大设备事故次数和力争杜绝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6.生产设备闲置率。即闲置生产设备资产原值与全部生产设备资产原值的比率。笔者认为,这个指标是暂时性的,主要针对当时企业闲置设备较多提出的。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纲要》印发前,原国家经贸委资源司曾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草稿”,提出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这个指标体系比较合理、适用,把设备利用率列入是一个突破。
过去,许多企业的设备管理者普遍认为影响设备开动的因素很多,而且多数并非设备管理与维修的原因造成。所以,大家只接受考核设备可利用率。这种观念是片面的、陈旧的。企业为了生产经营而配置的各种设备,只有正常运转和充分利用才能产生效益。所以,提高设备利用率是企业管理者、维修工和操作工的共同职责。
设备维修费用应掌握在适当水平,合理支出。不同行业、企业的设备维修费用差别很大,不可类比。在执行中,需要注意纠正两种倾向:(1)维修费用支出过高。说明管理者缺乏统计与核算,存在资金浪费;(2)维修费用过低。说明由于经营者的观念问题或监督不力,将导致设备失修。
在对《纲要》(草稿)的讨论过程中,包括笔者在内的部分人曾对设置设备完好率指标提出质疑。在多年的实践中深感设备完好率统计、计算的准确性很低。这既有确定完好设备的标准与方法等自身原因,也有管理者统计时的主观倾向。鉴于意见不能统一,所以仍予以保留,待后人分析、评价。
三、对设备完好率指标的分析
笔者曾在不同场合对这个问题发表过意见,至今仍认为设备完好率指标应当淡化乃至取消。
1.确定完好设备的技术标准均为原则性的要求,缺乏定量规定。因此,在确定完好设备时需要加入检查人员大量的主观判断,而且不同检查人员的倾向性存在差别,增加了随意性,难以做到客观和准确。例如,金属切削机床完好标准的第一项规定为机床的精度、性能应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但检查时,由于不同的加工部位对设备精度及性能的要求程度不同,可能会产生将技术状况相同的设备判定为一台“完好”而另一台“不完好”的情况。
2.企业进行设备检查,一般是在不停产的情况下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因此,要检查全部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是不可能的,只能抽检。但抽检一般并非随机选取,多系人为确定。例如生产任务不忙的设备、检查比较简单的设备、技术状况较好的设备。这种用少数设备的技术状况代表全部设备技术状况的方式,其误差之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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