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葫芦岛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4.18
∙【字 号】葫政办发〔2016〕62号
∙【施行日期】2016.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葫芦岛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6〕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和调度监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细则,分析和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主要经济任务目标,市政府决定建立葫芦岛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葫芦岛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朱建中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乔德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铁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冯立忠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付 尧 市政府督查室专职副主任
王铁铸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鲍玉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韩凤廷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调研员
许文忠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谭玉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彦明 市农委副主任
李福民 市动监局副局长
艾凯辉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邹俊峰 市绩效办主任
王明友 市青山办主任
张巨伟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王忠志 市交通局工会主席
赵旭东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臧永军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树明 市国税局副局长
邢文忠 市港口与口岸局副局长
刘双元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忠义 国家统计局葫芦岛调查队副队长
孙秀岩 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范立民 兴城市常务副市长
常晓峰 绥中县常务副县长
高庆伟 建昌县常务副县长
熊玉辉 连山区常务副区长
陈 玮 龙港区常务副区长
王建华 南票区常务副区长
付 越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桂甫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 飞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韩世名 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刘绍君 葫芦岛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傅 尧 市邮政局副局长
李永辉 中国联通葫芦岛分公司副总经理
宋云峰 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副总经理
屈大伸 中国电信葫芦岛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刘双元兼任。
二、全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及责任部门
(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责任部门:市农委、林业局、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
(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工业用电量。(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葫芦岛供电公司)
(四)固定资产投资额。(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五)建筑业总产值、商品房销售面积。(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六)第三产业增加值。(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
(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
(八)公路运输总周转量。(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九)水上运输总周转量。(责任部门:市港口与口岸局)
(十)邮政业务总量。(责任部门:市邮政局)
(十一)电信业务总量。(责任部门:各电信公司)
(十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
(十三)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责任部门:市地税局)
(十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值税。(责任部门:市国税局)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十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责任部门:国家统计局葫芦岛调查队)
(十七)出口总额。(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
三、工作办法
采取月调度、季分析、半年通报的方式协调调度全市各项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各指标责任部门要明确月度、季度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以及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并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
(一)月调度。各指标责任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将主要经济发展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推进措施等情况形成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分别报送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综合科联系人:陈东、孙恺,:3110346,:****************;
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温浩,:3116266,:**************;
市政府办综合科联系人:郑新鹏,:3115911,:139****************;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联系人:王文清,:3113754,:******************。
(二)季分析。每季度后5日左右,召开全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会议,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各责任部门就本部门负责指标运行情况进行详实汇报。
(三)半年通报。每半年对各责任部门所负责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进度督查。市政府督查室依照各部门制定的进度计划和总体目标,对各项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和制定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奖惩措施
市政府将对各指标责任部门实施绩效考评,对按时上报各项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情况和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予以奖励;对未按时上报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情况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将取消奖励,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葫芦岛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调度情况表
(附表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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